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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有关决议的决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
1988-05-05 00:00:00
(1988年5月5日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88年3月6日通过的《关于海于塞什腾村、苏干湖村调整出团结乡管理、前山大巴图村调整由民主乡管理的决议》超越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是不适当的。决定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