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4-06-04 00:00:00

(2002年12月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