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04-06-04 00:00:00

(1997年11月25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价格管理和价格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价格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无形产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