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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修法要与时俱进——访全国人大代表郑亚军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3-13 09:00:14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郑亚军的另一个身份,是甘肃省嘉峪关市委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他最大的关切总是集中在如何让嘉峪关发展得更好更快上。
  这次最让郑亚军振奋的,是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除了“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外,还特别在说明中建议,同时赋予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和甘肃省嘉峪关市这三个未设区一级政府的城市地方立法权。
  郑亚军介绍说,目前,全国设区的市有284个,“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呈现的一大亮点。
  “实际上,设不设区是历史形成的行政架构。嘉峪关、东莞、中山三市虽然尚未设立区一级政府,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与其他城市一样,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他说,“因此,听到草案说明中有这一内容,我很为嘉峪关市感到高兴。”
  “这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最准确的注解,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最有力的体现。”郑亚军告诉记者。
  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亚军表示,作为代表,自己对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十分满意。他认为,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年来,密集修法、加快立法,修改制定了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等12件法律,一些法律是实施20多年以来的首次修改,尤其是这次人代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标志着我国立法将由粗线条走向精细化道路。
  郑亚军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改革思维开展立法工作,以一揽子方式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法律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用法律制度巩固改革成果,很好地发挥了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确保了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尤其是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健全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的工作机制,直接倾听基层群众和一线干部的意见,除公布法律草案初审稿征求意见外,还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的二审稿,很多法律草案经历了‘立法前评估’。这样符合改革精神、反映发展变化的立法工作,绝对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更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郑亚军强调。记者 张燕 樊帆 王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