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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主动性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稿件来源: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 发布时间:2015-01-22 08:54:26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下午好!感谢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这次代表培训,这既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还能分享到大家的履职经验,我感到非常荣幸。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履职体会。


我觉得,人大代表,这一沉甸甸的职务,很光荣,但这光荣绝对不是说他给了个人多大权力,而是因为他是来自人民的信任。代表职务既是一种荣誉,更多的则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权,对“一府两院”来说,是我们代表人民行使的一种权力,但面对人民,这也是我们的义务,我们应该也必须对人民负责,认真行使好这些权力。在作为省、市人大代表的履职经历中,特别是专职从事人大工作以来,我深深地体会到,人大代表履行好代表职务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我们每个人大代表都应当从增强履职的主动性入手,把履行代表职务作为一种追求,始终保持一种履职的热情,才能切实把代表职务履行好。


首先,应有加强学习的主动性,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集体行使职权是我们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这就需在要审议报告、作出决议决定时,每个代表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人大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为人大代表需要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对审议的议题、监督的内容所涉及的知识要了解熟悉,才能使审议意见言之有物,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有的放矢。所以我们应有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仅要利用好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各种集中学习培训的机会,聆听专家讲解,提高学习成效,还应抓紧业余时间加强学习,深入钻研,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扩大知识面,丰富履职经验和技能。在学习中,我认为,应该处理好精深与广博的的关系,一方面,既要结合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把相关知识钻深钻透,又要广泛涉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其他各方面知识,才能满足履职的需要。另一方面,代表履职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所以我们要精通《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人大业务知识,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时还要了解“一府两院”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掌握“一府两院”的工作动态,在参加相关调研、审议等工作中,自觉对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进行学习,奠定依法履职的基础,始终用法制的理念,按法定的程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深入、有效的监督。


其次,应有联系选民的主动性,反映人民意愿,接受选民监督。


广泛联系选民是人大代表的基本义务,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人大代表来自选民,向选民负责,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首先应密切联系本选区的选民,代表本选区选民的利益,反映本选区选民的意愿,向选民宣传法律法规、传达人代会会议精神、及时通报政情,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在联系选民中,还应悉心听取群众对自己履职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履职工作,做选民满意的代表。我认为,作为省人大代表,仅仅代表本选区选民的意愿是不够的,而应当代表全省人民的利益,尽可能体现全省人民的意愿,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看问题,准确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自觉把本选区选民的意愿融入到全省人民的集体意愿中来,使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需要。因此,我们省人大代表应该从广义上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在深入联系本选区选民的基础上,更广泛联系其他选区的选民。在履职中我体会到,有三种方式可以让我们在更大范围内联系选民。一是充分利用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调研、执法检查等机会,每到一个地方,都多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交流,了解情况。二是可以通过与其他选区代表的联系或在与其他市州县人大的工作交流中,间接获取其它选区选民的意见。三是可以通过网络媒体这一新兴的交流平台,加强与其他选区选民的联系,听取意见。通过这些方式,就能拓宽自己的视野,集中尽可能多选民的智慧,从深层次思考问题,从而能更准确全面地把握住事物的本质,体现出全省人民的意愿。


第三,应有深入调研的主动性,掌握真实情况,夯实履职基础。


知政才能参政,才能议政。调查研究是知政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作为人大代表,应把功夫下在平时,抽出一定的时间专职履行代表职务,研究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果没有平时对政情民意的调研,在会议期间,就会觉得无言可发、无事可做。只靠会议上看看文件,听听报告,是提不出好的议案或意见建议的,也无法把人民群众的意愿真实的反映出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保障代表的知情问政权方面提供了很多有效渠道,如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基本渗透到了常委会工作的方方面面,代表知政渠道已经非常广泛。我们应该珍惜这些难得的机会,发挥知政的主动性,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这些平台,积极认真地参与,搜集资料,深入分析,充分掌握政情民意。在履职和从事人大工作中,我感到,代表持证视察作为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力,是人大代表深入调研、知情问政的最佳形势,其履职成本最低,简便灵活,也更便于掌握真实情况,但是目前大家持证视察的底气还不足,运用还很少,需要我们逐步去探索和利用“持证视察”这一形式,围绕经济社会建设大局,针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单独或联合其他代表进行持证视察,更深入全面地掌握真实情况,为参政议政奠定基础。


第四,应有发表意见的主动性,积极参政议政,提高履职水平


人大代表履职的落脚点,就是审议、监督政府工作,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因此人大代表应该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深入思考,能够透过现象看清事物的本质,对获取到的政情民意进行认真分析,紧贴全省中心工作,提炼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无论是人代会上审议工作报告、提议案或意见建议,还是闭会期间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等代表活动,都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敢发言,敢代言,及时把群众的意愿表达出来,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从目前来看,人大代表履行职权,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运用最普遍、最广泛的还是提意见建议权。但是现在还存在部分意见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如有的意见建议超出“一府两院”职能范围内;有的深入调研不够,议案建议内容笼统、抽象,没有准确地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我们应把提高意见建议质量作为提高履职水平的切入点。向“一府两院”提意见建议是很严肃的事情,意见建议的质量直接反映着我们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也关系着“一府两院”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认识和评价,因此,我们在提意见建议时,应该体现人大工作抓大局、抓重点,解难点、解热点,重民生的理念,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应注重意见建议的可行性,所提的意见建议应理由充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符合本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


人大代表职务作为兼职,是一种无偿的职务,体现的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履职的态度、履职的成效更能体现出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既然选择了人大代表的角色,接受了人民的重托,就要有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一肩挑本职,一肩挑代表职责,始终保持一种履职的渴望和激情,尽职尽责地把代表职责履行好。


以上是我对代表工作的感受和体会,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代表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