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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08:56:32

——泾川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整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纪实


2009420开始,甘肃省泾川县集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近年来,泾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道管理工作,一直把整治河道环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而今年开展的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与200812月召开的泾川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的建议有关。
  泾川县境内有泾河、
河、洪河、黑河、浦河5条河流163公里,其中泾河58公里,18公里。全县现有采砂厂44家,依法办理采砂许可证的企业41家,已建成投产33家,停产或未投产11家,临时采砂点3个。河道采砂主要集中在泾河、河流域,年采砂量约38万立方米。
  目前,泾川县有关方面按照泾川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整顿采砂秩序,切实打击无证、无序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度汛安全,初步取得成效。


  人大代表建议:整合部门力量,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泾川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泾河、
河河道采砂的现象逐渐增多。采砂在河道内留下了大小深浅不一的坑,这些坑不但没有及时回填积满了河水或雨水,而且积水处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
  每到夏季,总会有一些放了暑假的学生来到河里戏水。由于他们对采砂改变了的河道缺乏了解,过去曾经发生过两起十二三岁的学生在河里戏水时,误入采砂形成的坑内,被三四米深的坑水淹死的事故。
  最近几年,高速公路与铁路在泾川县的开工建设以及周边市县建设量的增加,泾河、
河河道的采砂进入了高峰。在县境内58公里的泾河河道里分布了37家采砂厂,在18公里的河河道里有7家采砂厂。
  这些采砂厂采砂时,没有及时处理的废料形成砂梁,对河道排洪安全带来一定威胁,拉砂的车辆扬起的尘土落在村庄与田地上,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感到心烦,也让生长在这些地方的庄稼叶子上覆盖了一层尘埃。
  泾川县城东去20公里的泾河河道里分布了5家采砂厂,一家采砂厂的厂长告诉记者:“我们采砂厂的经营者也有苦衷,由于农田与河道划分不清,我们在有关部门批准的河道范围内采砂,当地群众说那是他们的耕地,让我们缴费后才允许采砂。”
  运砂的车辆经过村庄道路时还要缴纳过路费等其他各种费用,由于没有补偿标准,这些费用依靠协商解决,村民有意见。一个砂厂的手续办下来,要办五六个证,这些办证的部门大多数只收费,来采砂现场进行管理的极少。
  这位砂厂厂长说,由于河道变化,有一年,砂厂所在地沿泾河两岸的两个村子,都认为我们采砂的区域有一部分河道属于自己村里的耕地,两个村为了向砂厂收费的事争执不休,演变成四五十人争吵的混乱场面。
  采砂、运砂等过程中出现的这些无序现象,让当地人感到不安,河道的治理问题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与采砂及运输相伴而产生的这些问题,也引起了泾川县人大代表的关注。
  在200812月召开的泾川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出席会议的牛维维、范义发、刘小兰等12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整合部门力量,严肃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的建议。建议认为,非法采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提出这件建议的人大代表说,非法采砂厂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虽然多次组织力量对采砂厂的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了查处,但由于执法权限所限,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们建议县政府整合部门力量,对非法、无序采砂行为进行整顿治理。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加强河道管理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
 
  20094月,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全县河道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427日,在泾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河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调研情况及政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对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对河道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河道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防洪安全意识增强。
  制定了泾川县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泾川县泾河、
河河道划界工作实施方案、泾川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县水务局还成立了河道管理站,配备了专职人员,坚持经常性地巡回检查。
  这几年整治河堤30.28公里,占泾河、
河河道总长的30%。河道内采砂管理进一步规范,44个采砂企业中有41个持证作业,采砂经费收缴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的一位组成人员说,这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指出了河道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这次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河道内乱采砂、乱取土、乱倒垃圾有蔓延之势。对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说,这些行为,既不利于环境保护,又给县城和沿线乡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群众意见比较大。
  协调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存在多方管理及管理不到位现象。相关部门、乡镇、村组协调管理的力度不大,一些部门有重利益轻管理的现象,河道采砂、取土给村组的补偿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
  河道管理执法和采砂企业的规划审批还不够规范,有关部门和乡村乱审批、乱点头,擅自收费,人为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并且大面积毁坏农田。参加了调研的一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说,这次调研所到的3个采砂厂,有2个在粮田内采砂,这些粮田已无土回填。
  没有治理的河道,存在河堤界限和最高洪位界线不清的问题。采砂、取土的河段,现场恢复不够到位,部分险要地段没有标志牌,警戒线不清,留下了安全隐患。
  审议时,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县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河道管理是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进一步加大河道管理执法宣传力度。
  对指定的采砂河段要科学勘测,确定开采深度,既不要造成资源浪费,又不能产生不良后果。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已投产的采砂企业要严格管理,规范收费,严禁部门及乡村擅自划地采砂取土,擅自收费。当务之急要停止批准新开采砂企业,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河道严禁采砂取土。
  成立协调管理机构,制定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部门协调管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取土给村组道路及农作物造成损失的补偿标准。
  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当前,县政府要制定河道采砂整治方案,组织专门班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对河道内采砂取土整治力度,对违法开采破坏农田的要严肃查处,对非河道管理主管部门批准,有关部门、乡村组乱点头批准采砂取土的采砂点,要依法关停。
  要加大河道整治与清障工作力度。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说,汛期将至,在对河道进行清淤的基础上,对河道内采砂的产品料要及早运出,废品料及时回填,恢复河道,险要地段要设立标志牌,确保防洪安全。
  在泾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与河道的整治工作,还要听取汇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关于河道整治的建议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建议。


  泾川县河道主管部门:取缔非法采砂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
  
  位于泾川县城关镇二十里铺泾河河道里的金鑫采砂厂,自2005年开办以来,年年对采砂产生的废料回填,但每年的回填都不到位。泾川县水务局副局长何科元说,今年428日,县水务局向这家采砂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
  从428日开始至511日,这家采砂厂利用泾川县河道管理站协调来的5台装载机,对河道内采砂形成的长1200米左右,高2.2米左右的砂梁进行了平整回填,让以前的砂梁与4米至5米深的水坑恢复为平整的河道。
  在这家采砂厂工作的现场还可以看到写有“深水危险”字样的醒目警示牌。据这家企业负责人介绍,这是按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设置的。他说,为了保障采砂区域行人的安全,企业还雇用1人每天沿采砂区域河道两侧走动,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何科元说,泾川县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开始于320日,利用10天时间对全县各河道内的采砂企业、采砂机械、人员数量、采砂规模等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准确掌握了整治行动的第一手资料。
  420日开始大规模整治,抽组执法人员12人,逐一向采砂企业与采砂点提出整改要求。422日,县政府办公室向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等下发泾川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目前,县水务局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乱推乱放砂石弃料的采砂单位限期停产整改,进行平整,恢复河床原貌,对泾河上游纳入县城规划区域内的河段,将从201011日起全面禁采,不再换发新证。
  对河道疏浚工程范围内的采砂行为,落实停止采砂措施,要求61日前拆除所有设施,撤离采砂现场,平整河道内堆积物,恢复河床原貌。对拒不停产整改或停业整改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的采砂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420日至57日,泾川县水务局协调组织大型机械与运输车辆,对河道内废弃料、成品料进行了回填与清理,共清运成品料20.3万立方米,回填砂坑16316.6万立方米,清理砂堆820.8万立方米,清理河道周边垃圾160.06万立方米,设立安全警示标志230处。
  在开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时,泾川县按照“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结合,规范管理与依法管理结合”的原则,由县水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联合行动,采取全面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的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何科元说,至57日,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29份,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清理河道内违章建设1处、非法采砂点2处。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1处,依法查封非法采砂设备15台,调处水事纠纷2起。
  据了解,尽管泾川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因素制约了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对河道持续有序依法规范管理带来影响。何科元说,这些制约因素也是全国河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由于受资金制约,河道执法配套设施少,管理手段欠缺,河道巡查不到位,对采砂企业的现场监管不力与配套政策的不完善,导致河道内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采砂后不能及时回填,成品料、废弃料在河道内乱堆乱放,直接影响了行洪安全,破坏了河道的生态环境。
  泾川县已于2003年按照泾河、
河河道划界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但像其他许多地方一样,由于多种原因,河道划界工作尚未进行,造成河道管理界限不清,各方权责不清,河道管理主体不明,导致涉河纠纷逐年增多。
  沿河部分村组缺乏大局意识,不同程度存在和采砂人私自签订承包河道协议,指定采砂地点,在河道内收费,买卖河道资源,致使合法的采砂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当地群众与采砂企业矛盾突出。
  目前,给采砂企业发放证件的有县水务、县国土、县安监、县水保、县民营企业管理机构等部门,形成多头管理的局面。由于各部门管理体制不同,运行机制不一,职责划分不明,力量难以整合,造成对非法采砂行为打击乏力的现象。
  何科元表示,这些问题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也在制约着泾川县的河道整治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这次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力量,强化措施,对各河道内的采砂活动进行全面清理。
  在开展这项工作时,坚决取缔无证采砂,打击非法采砂,纠正违规采砂,平复采砂弃料,修复工程设施,规范生产管理,并探索建立河道采砂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