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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医生发挥更大的作用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2 08:57:28

天水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促进农村医生队伍建设


本报记者 王仲毅  通讯员 王跟锁 李勇哲 安伟 张文婷 文/


  20092月召开的甘肃省天水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173件。20103月,在该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一兵说,截至20099月底,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向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大代表作了答复。
  韩一兵说,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中,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意见建议共12件,其中4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与农村医疗卫生有关。这充分说明人大代表对广大农村人口医疗健康状况的关注,而这些意见建议的办理,必将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人大代表:农村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农民患了比较重的病只能到城里的医院去诊治,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影响了他们的生产生活。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组织农村医生参加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广大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天水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刘述涛、李姝等4名人大代表在关于加强农村医生培训、提高其医疗业务水平的建议中说,据了解,我市农村卫生院的医生,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的医师所占比例很少,至于村卫生所的医生,大多是前些年卫生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而行医的人。
  刘述涛、李姝等人大代表说,这些农村医生的医疗卫生知识基础比较薄弱,难以处置较难、较重的疾病,当地农民患了比较重的疾病,只能舍近求远到城里的医院去诊治。这样既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影响了他们的生产与生活。
  近两年,中央和省上都出台了免费培训农村医生的政策。刘述涛等人大代表建议天水市卫生主管部门多争取这样的项目或名额,让全市大多数农村医生有参加培训的机会,达到大专以上医学毕业水平,取得助理医师以上专业职称。他们认为,这样必将大大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解放农村生产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天水市农村卫生院现有人员2147人,有卫生技术人员1715人,占总人数的79.88%。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91人,占总人数的46.16%;具有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667人,占总人数的27.60%。全市现有乡村医师3134人。存在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短缺,现有人员学历普遍较低,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099月,天水市卫生局作为人大代表这一建议的承办部门,对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了答复。
  从2006年起,省上实施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2007年培训卫生院长、卫生院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约3000人,2008年项目投入的资金、培训人员、培训科目有所增加,培训力度有所加大。天水市根据省上分配的名额,选派部分农村医生参加了培训。
  自2006年起,省上连续3年统一实施了农村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工作。天水市接受专科学历教育700余人,接受中专学历教育1000余人。2009年,省上又分配天水市专科学历教育名额286名,中专学历教育名额1000名。
  2009年,省上组织安排了2008年乡镇卫生院招录医学类大学生进行培训工作,要求招录的大学生要在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一年。天水市按照省上要求开展了这一工作。
  2009年,天水市万名医师支农工作已完成了四期,每期都有180余名支农医师分赴全市6县区(除秦州区外)的各个卫生院进行帮扶工作,开发新项目、新技术,培养技术人才,取得了很大实效。
  2009年,省卫生厅要求每个三甲医院负责3个县医院、三乙医院负责2个县医院的综合指导,县医院承担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指导和人才培养。根据要求,天水市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医务人员进修点,建立起省内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院的责任点。
  天水市还加强了农村卫生人员的配备,2009年,天水市计划招聘400名医学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另外,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大兴学习之风,努力培养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使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人大代表:农村卫生技术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农村卫生发展的最主要问题。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向乡镇卫生人员倾斜。 


  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不足,乡村医生业务水平低,工资待遇和老有所养问题难以解决。农村医生中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的年龄偏大,人才外流问题比较突出。这些现象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农村卫生发展的最主要问题。
  在20092月召开的天水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史俊清、王存珠等人大代表提出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建议说,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应通过公开招聘、专科进修或以师带徒等形式,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对掌握技术的人员进行考试和实际能力测试,合格的颁发相应资质证书并安排相应工作,以补充卫生人才队伍。他们还建议,在现有用人政策上给予支持,择优招录卫生系统大专以上毕业生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094月初,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内容,天水市卫生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对农村医疗基础设施、人员状况、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
  根据调研,全市两区五县113个乡镇共设置113所乡镇卫生院及19所分院,其中:中心卫生院46所、一般卫生院67所及卫生院分院19所。目前所有乡镇都至少拥有1所卫生院,部分撤并的乡镇,为便于开展医疗保健工作保留卫生分院19所。
  目前,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1715人,其中医生为1020人,占59.48%,护士310人,占18.08%,医疗技术人员385人,占22.49%;全市卫生院共有执业医师427人,占医生的41.86%,助理执业医师240人,占23.53%1715名卫技人员中,副高级职称40人,占卫技人员的2.33%;中级职称人员383人,占卫技人员的22.33%;初级职称1292人,占卫技人员的75.34%2147名在职职工中(含416名临时人员)大专以上学历991人,占40.48%;中专学历842人,占39.21%;无学历人员314人,占14.63%
  全市现有乡村医生346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61人,占4.64%;中专学历743人,占21.43%;无学历者2543人,占73.35%。取得乡村医生证的2497人,占72.02%;有助理医师资格的96人,仅占2.77%。村级卫生人员中,有27.4%的不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有73.71%的无规定学历。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卫生院机构及编制标准的通知》,全市乡镇卫生院应配备人员最低标准计算目前尚缺编965多人。
  天水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说,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天水市全面深化农村医疗机构改革,调动了卫生人员积极性。目前,全市113所乡镇卫生院全部上划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归口管理,人员编制由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批,人员工资由县区级财政全额供给。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基本落实。
  加强了卫生院的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竞聘上岗制。全市两区五县乡镇卫生院中的101个卫生院,由县区政府统一组织在县区范围内进行了卫生院长、副院长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的岗位共129个,其中卫生院长91个,副院长38个;在竞聘中原院长免职44人,调离5人,正职变副职6人;原副院长免职12人,副职变正职22人,副职未变23人;县区直单位人员竞聘上岗8人,新提拔院长、副院长70人。新聘上岗位的院长、副院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从公开招聘前的28%提高到了45 %,上升了17个百分点,院长、副院长的平均年龄下降了34岁,由原来的平均45岁下降到了42岁。
  2008年,依托省上医疗卫生大学生进农村计划项目和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为全市六县区乡镇卫生院共招录大学生28人;招聘执业医师26名。2009年,全市计划招聘450名,现已完成报名工作。各县区也通过多种渠道录用人员补充到乡镇卫生院人员专业技术队伍。
  严格执行《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拓宽了乡镇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渠道。近几年,全市范围内向省卫生技术高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乡镇卫生院副主医师,全部通过了省高评会的评审,取得了副主医师任职资格。2009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对长期扎根服务农村的乡镇卫生人员继续给予政策倾斜,通过几年时间切实为广大农村地区选拔培养一批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发长期扎根服务农村地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天水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说,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及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今后,乡镇卫生院人员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实行定编定岗管理,全员聘用,原有人员竞争上岗。对于乡镇卫生院缺编人员要在定编、定岗、定职责的基础上,公开招聘、择优聘用,逐步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短缺的问题。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院长队伍的实施意见》,院长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绩效挂钩,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清退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断理顺农村卫生人才管理体制,为农村卫生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搭建良好的干事平台。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人员培训。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依托省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利用5年时间,为全市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定向培养在职本、专科学历人员1000名,中专学历人员2000名。5年内每所乡镇卫生院选派35名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半年以上。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强化人员短期培训。认真落实人才建设年的各项措施,在乡村医疗机构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等活动,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继续大力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积极探索和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城乡医疗共享互进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晋升高一级职务前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的制度。认真开展巡回医疗,真正发挥巡回医疗车的作用。贯彻落实对口帮扶政策。
  天水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表示,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我们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将认真按照建议要求,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出发,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人大代表:乡村医生默默无闻地为村民解除病痛,抢救了无数生命,但乡村医生至今尚未解决待遇和老有所养问题。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聘用的乡村医生,聘用单位除按照聘用合同为其发放工资外,卫生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督促用人单位给被聘人员建立养老保险。
  
  天水市人大代表王存珠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及老有所养问题的建议。王存珠对乡村医生的过去与现状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村级卫生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的网底和基础,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队伍的主要力量,处在卫生战线的最前沿,主要担负着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还负担着儿童、妇幼保健、健康知识宣传和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几十年来,广大乡村医生扎根基层,履行人道主义职责,默默无闻地为村民解除病痛,抢救了无数的生命。同时还积极参与各项公共卫生及预防保健任务。乡村医生曾改变了当年农村缺医少药,甚至无医无药的难题,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新生事物。
  老一辈的乡村医生,在上世纪60年代农村卫生环境极其恶劣的状态下,响应党中央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通过卫生部门培训担任赤脚医生,采种中草药、办合作医疗、身背保健箱走村串户,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儿童建卡造册、预防接种、实行计划免疫、保护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动员村民实行计划生育,为推进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非典流行时期,乡村医生和全国医务人员一道奋战在监测第一线,与回乡人员零距离接触,详细登记,测量体温,为保一方平安昼夜工作,不叫苦不叫累,也未要求任何报酬,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无私奉献。可以说,中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其中就有乡村医生的一份功劳。
  据王存珠介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原有乡村医生360名,其中60岁以上132人,50岁至6087人,40岁至5064人,40岁以下77人。有乡村医生证件的354人。他说,近年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全面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实行卫生事业人员全员聘用制和乡村医生聘用制改革,有效调动了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是,在聘用改革中,有91名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赤脚医生落聘,失去生活来源,聘用的41人即将到退休年龄。乡村医生年龄偏大,生活待遇和老有所养问题成为制约全县农村卫生发展的突出问题。
  王存珠说,赤脚医生和民办教师是上世纪农村中的双胞胎兄弟,现在民办教师大多已经转正,享受财政工作和退休待遇,但乡村医生存在至今尚未解决待遇和老有所养问题。
  对此,王存珠建议,市政府应把村卫生所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议程,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参照民办教师转正的成功经验,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将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列入国家正式医疗卫生范围,按规划设置所、室。按辖区人口划拨卫生经费,配置相关设备及医护人员。将乡村医生转制为国家正式卫生工作者,列入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等学历、工龄档次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等省市的做法,区别乡村医生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切实解决好乡村医生的基本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障,以稳定乡村卫生队伍。对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按照条例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纳入农村低保。他还建议,为了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应将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范畴。
  王存珠的这一建议,引起了天水市卫生局的关注。20099月,天水市卫生局进行了答复。答复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将村卫生室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主要由省上所列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但该项目每年数量很少(2008年全市仅38所),建设进度缓慢。根据省上有关规定,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按照聘用合同管理,村卫生室房屋、设备和器械属国有集体财产。
  对聘用的乡村医生,聘用单位除按照聘用合同,为其发放工资外,市卫生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督促用人单位给被聘人员建立养老保险。关于对到龄离岗的乡村医生,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并纳入农村低保的建议,卫生局将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根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93月,卫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相关政策的意见》,这个意见已经明确规定,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纳入新农合门诊定点单位,享受新农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