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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亮点频现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09:09:44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对肃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交办。这次意见建议交办亮点频现,不乏创新之举。


首次印制下发代表意见建议汇编


在肃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提出意见建议45条,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由工作部门整理、归纳后确定了承办单位。为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严谨有序,经主任会议研究,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精心制作了代表建议汇编,将审查立案的所有代表意见建议编号排序后印制成册,并附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建议目录,使提出建议的代表、建议标题、建议内容、承办单位更加清晰明确,为代表意见建议的规范办理打好了基础。


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审议发言建议与书面建议同时交办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作用,肃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在各代表团会议室都设有专门的记录人员,将代表们在分团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记录,整理归纳成书面材料。会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所有代表审议中提出的口头建议与代表呈送的书面意见建议一起进行整理归纳,在交办会上一并交办。尤其是一些批评性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直接呈送相关部门,要求按期整改,整改情况在3个月内报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并回复提议代表。


首次推行区政府领导领办代表意见建议制度


在本次交办会前,肃州区政府专门召开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修订后的《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办法》。办法对区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程序、方法等进行了更明确、更规范的要求。办法首次制定了区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制度,要求区政府区长、副区长每人每年领办1~2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并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内容。


首次推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问责制


肃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真正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必须进一步强化承办单位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式和督办方式。为此,肃州区人大常委会首次推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问责制。交办会明确提出,从2013年开始,要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作为确定年度视察、检查或专题询问议题的重要内容,对办理不及时或不按要求办理的部门适时列为工作评议或专题询问的对象,从而进一步提高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责任感。


提高现场办理和面商办理比例


据悉,肃州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意见建议,现场办理或面商办理比例达到35%,代表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解决和基本解决的达到55%。肃州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今年各承办部门现场办理或面商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比例须达到40%以上,代表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解决和基本解决的须达到60%以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答复率和满意率须达到90%以上,代表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将在办理期限结束后组织开展二次督办,力争年内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都能得到较好办理,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