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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以制度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09:12:26

    为了更好地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关切,切实提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4年7月,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制定出台了《甘南州政府系统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评估考核办法》。

  《办法》从范围、原则、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方式、结果运用等六个方面,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了详尽的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非常强。考核评估体系包括工作任务考核、综合评价考核和加减分三部分内容,基准分为90分,加减分项10分。其中,工作任务考核占70分,主要是办理时限、办理实绩和答复质量;综合评价考核占20分,主要是责任落实、主动程度、跟踪答复;加减分项则包括了参加评议、现场办理等内容。在小分设置上,着重突出了办理实绩,所占分值达45分,为基准分的50%。而在办理实绩的考核中,又将办理效果列为重中之重,给分达30分。同时,《办法》就考核中如何计分列出了公式,并对按什么标准扣分、加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明确将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考核评估得分折合计入县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前提下,根据考核评估得分,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优秀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

  据了解,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在上届就要求政府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综合考核体系,但因缺乏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还不尽如人意,也不能让广大代表满意。基于此,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和督办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向政府提出了要求,促成了《办法》的出台,力求提高甘南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中受益,也使提出意见建议的人大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