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00


    年初,酒泉市以落实全省食品安全“最严30条”为抓手,全面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对全市“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了飞行检查。

    农畜产品种养环节。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农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检查,以确保进入市场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按照职责分工,与农牧部门配合开展了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食品生产环节。集中开展了白酒、乳制品、面粉、食用油等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了“四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责令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点进行升级改造。至目前,建成了占地1万亩的豆制品加工基地,引导13家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入驻,“四小”食品店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食品流通环节。围绕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肉、蛋、禽、酒、糖果、饮料、水产品、民族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食品,加大对食品冷鲜库、大型食品市场、食品批发户、超市仓储库房的专项整治力度。并全面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散装食醋,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小作坊21户。

    餐饮服务环节。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和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等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以米、面、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节令性食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监督餐饮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食品安全“外置化”管理、餐饮具洗消保洁整治和“文明餐桌”行动,有效提升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药品生产环节。以落实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制度为主线,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对5家高风险单位实施驻厂监督,集中开展了药用辅料、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药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药品流通环节。严格执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对7家批发企业和390家零售药店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同时,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购进、超范围经营、走票挂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推行外地销售人员登记备案制度。积极实施便民电子查询工程,遴选295家药品零售药店统一安装便民电子查询设备。

    药品使用环节。开展了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医疗器械“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全程追溯、全面质控”管理模式。

    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抽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08家,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案件31件,市食品稽查局办理2件,移交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29件。有力打击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涉药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