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6 00:00:00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景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3月20日深入景泰县金牛牧业有限公司、兰石农场蔬菜大棚基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站,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就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加强法规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一法一条例”,在力度、广度、深度、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社会的知晓面。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安全责任感。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宣传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要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二要重视乡镇监管机制建设,切实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三要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四要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和特色农业。五要强化检验检测管理,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全方位质量监控,加快追溯体系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一要对农业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二要加强乡镇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监管队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基础作用。三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大经费投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检查结束后,县人大将上述整改意见向县政府及时反馈,要求县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积极加以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