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1 00:00:00
近年来,静宁县通过创新流转方式和流转机制,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尤其最近几年,静宁县每年选取1-2个乡镇开展土地流转试点,指导试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和合同文本,统一印制“一账”、“两表”(即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台账、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静宁县村集体经营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规范签订流转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账,稳步推进流转。目前,已完成全县24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全县流转面积达到19.13万亩。其中:转包形式的有10.9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7.4%;出租形式的有5.0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6.4%;互换形式的有0.5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9%;转让形式的有0.1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0.6%;其他形式的有2.4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7%。
流转对象从最初农户之间相互流转,逐步流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流转面积中,流入农户的面积为16.33万亩;流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0.4万亩;流入企业的面积为1.76万亩;流入其他主体的面积为0.64万亩。
据悉,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静宁县组建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静宁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委员会和由农办、农牧、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从2010年开始,逐步建立乡、村级服务站(点),达到乡村全覆盖,健全完善了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流转服务体系。
尤其最近几年,静宁县每年选取1-2个乡镇开展土地流转试点,指导试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和合同文本,统一印制“一账”、“两表”(即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台账、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静宁县村集体经营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规范签订流转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账,稳步推进流转。目前,已完成全县24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全县流转面积达到19.13万亩。其中:转包形式的有10.9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7.4%;出租形式的有5.0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6.4%;互换形式的有0.5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9%;转让形式的有0.1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0.6%;其他形式的有2.4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7%。
流转对象从最初农户之间相互流转,逐步流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流转面积中,流入农户的面积为16.33万亩;流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0.4万亩;流入企业的面积为1.76万亩;流入其他主体的面积为0.64万亩。
据悉,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静宁县组建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静宁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委员会和由农办、农牧、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从2010年开始,逐步建立乡、村级服务站(点),达到乡村全覆盖,健全完善了县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流转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