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3 00:00:00

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酒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张普选带队,从7月中旬至8月初,对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规范”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在金塔县的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在金塔县整县推进的同时,在肃州、玉门、瓜州、敦煌4个县(市、区)的7个乡(镇)、14个村开展了二轮试点工作。2015年,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酒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确定全市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中2015年金塔县、玉门市、肃北县全面完成,其他县(市、区)完成50%的乡镇;2016年完成剩余的乡镇;2017年全面总结验收。到今年7月,全市有53个乡镇、334个村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别占全市乡镇、村总数的77.9%和76.6%;有19个乡镇、116个村完成了权属调查;18个乡镇、102个村完成了审核公示;4个乡镇、8个村完成了完善合同任务;15个乡镇、91个村完成了建簿登记任务;15个乡镇、88个村完成了数据入库工作。

    二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始起步。酒泉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按照《意见》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9个乡(镇)、42个村开展了试点工作。进展比较快的瓜州县,2011年底完成了集体林地的确权颁证工作;2012年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颁证工作,7个老乡镇的登记颁证工作已经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业设施等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在同步推进,今年5月初为广至和梁湖乡的525座日光温室颁发了《农业设施产权证》。

    三是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势头良好。到今年7月,全市流转耕地60万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15.6%,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95%。全市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达到2520户,经营耕地面积50.3万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13.1%。

    四是农村资产产权交易初见成效。各县(市、区)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345个村确定了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员。全面实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仲裁大厅,聘任专职仲裁员66人。在此基础上,着手筹建或已经开始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网络。依托该平台,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36792宗,交易金额达17511.04万元。其中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1319宗,金额1657.65万元;集体机动地、四荒地、养殖水面流转5507宗,金额1114.49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9944宗,金额13998.6万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15宗,金额66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