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动物养殖场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工作
稿件来源:肃南县人大农牧环资委 发布时间:2015-12-24 09:42:48
随着养殖业的快速发展,为实现养殖场科学防疫,促进养殖场生产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确保畜产品消费和公共卫生安全,肃南县进一步加强动物养殖场防疫条件审核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各类动物养殖场(小区、户)、递交的申请材料。二是现场查验养殖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防疫消毒设备配制情况,从规范设施、免疫、消毒、人员和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不符合条件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到现场指导整改,整改合格后给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持证养殖场进行检查和指导,加强对养殖场监管,着力提高牧民群众依法养殖和守法经营的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有效地预防了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信息员:殷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