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林参加临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 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2-01 09:04:48

  本报讯  (记者 齐昕)1月3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在临夏代表团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马青林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措施有力,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立法工作有突破。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打造经济、文化、生态三大战略平台以及民生保障,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启动立法程序,制定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的法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和创新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的法规逐年增多。二是专题调研有深度。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精心谋划调研题目,不断改进调研方法,深入研讨对策措施,使每一项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可参考,提出的意见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执法监督有创新。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联组审议、专题询问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进了该领域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四是代表工作有亮点。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为基层代表履职开展活动创造必要平台。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进一步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特殊作用。
  马青林代表说,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开局之年。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这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是要加强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发挥立法在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坚持深化改革立法先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做好现行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三是要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对立法决策和法规草案起草的主导,防止部门利益法治化。四是要不断改革和创新立法体制机制。按照省委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意见,完成立法领域23项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制定和完善13项规章制度。五是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新的形势对立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立法法修改通过后,我省设区的市都将赋予部分立法权。要加强省、市(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立法队伍建设,加大立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现有立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马青林代表说,“两院”的报告全面贯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突出了改革创新的精神,明确了服务全省大局的主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完全赞同。过去的一年,“两院”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办案水平,勇于改革创新,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全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建议按照四中全会决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确保公正司法。同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以适应新形势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