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级“三公”经费拟减少1亿元 保障和改善民生预算 拟增加41亿元

稿件来源:甘肃法制报 发布时间:2015-01-29 15:09:51

 

  本报讯(记者  蒋宜斌  薛雅文)“2014年全省‘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下降30.1%,会议费下降42%。”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了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草案报告显示,今年省级“三公”经费汇总预算为4.8亿元,比去年预算减少1亿元。今年预算安排保障重点包括保障和改善民生等4方面。省级预算安排农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支出314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1亿元,增长15%。省政府确定的10项27件为民办实事事项,中央和省级共安排资金376.2亿元,比去年增加56.2亿元。

  草案报告指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低收入群体,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为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均补贴1500元,提高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40%,将村组干部年报酬省级补助标准提高50%,分别达到1.2万元、3600元。

  根据草案报告,2015年财税政策措施包括: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