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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应把握“三点”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5:43

人大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把创新与发展作为推进工作的根本动力。
  一、围绕保障和促进发展,科学谋划监督工作
  人大监督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首要的就是围绕促进发展这一要务,科学谋划监督工作,以监督工作的实效来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是要确定监督工作的重点,实现依法监督与支持发展的有机结合。围绕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观,认真进行审议。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到人大监督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合拍同步,推动重大决策的落实和重要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贯彻实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意见建议,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营造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突出监督事项的针对性,实现群众期望与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在确定监督内容上,要提前考虑,深入调研,及早谋划,不但要结合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议题,还要创新方式、扩大渠道,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作用,使议题的确定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做到监督工作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丰富监督工作的有效手段,实现监督内容与监督形式的科学配置。要按照《监督法》规定,认真研究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的性质与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质询等监督方式的作用,做到监督内容与监督形式的有机统一,有效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着力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协调、不科学的问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实施监督工作
  人大监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负责,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常委会自身的作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会议审议等环节的工作,以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发挥代表作用,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做到深入基屋、深入群众,自觉地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到突出的位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监督工作的标准。要创新了解征求民意的方式,增设人大代表专线电话、网络投诉信箱等多种形式,使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畅通,全方位地了解民意。同时,运用新闻媒体、听证会等,让群众直接表达意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各项活动,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收集民情、代表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掌握实情,查找问题根源,寻求解决办法,做到尊重群众意愿,发挥代表作用,集纳群众合力,破解阻碍和制约发展的难题。要充分发挥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合理安排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内容,进一步改进审议发言方式,不断完善视察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中心发言人的审议办法,促使审议发言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增强审议发言的实效性。要积极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把审议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多提具有可行性、利于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通过人大代表列席、公开会议审议发言内容等措施,督促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审议发言质量。
  三、坚持科学发展,完善督办落实机制
  抓好督办落实工作,是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要抓住督办重点,建立完善督办工作长效机制,抓好督促落实工作,提高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是抓好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健全督办运行机制,形成审议意见要做到紧扣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转办审议意见要及时规范,明确办理时限和答复要求。督办审议意见要坚持全程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推广协商办理、现场办理、重点督办等方式,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关于本地区政治、经济、体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保障群众生产稳步发展,生活不断完善。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把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放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中考虑,认真落实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加大对来信来访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督办力度。不断完善人大信访案件转办、交办的程序,制定人大信访案件办理问责制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切实解决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者系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