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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5:47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才能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呢?在地方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探索中,我体会到应当坚持一项原则;加强两个建设;树立三种意识;改善四个关系
  坚持一项原则即监督工作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开展监督的过程中,首先要通过人大党组,加强与同级党委的工作联系,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选择监督事项要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选择监督内容要与群众的意愿合心。对一些重大监督事项,事先要向党委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工作支持。
  加强两个建设即加强常委会的议事制度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这一要求决定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必须合法,运作必须规范。因此,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议事程序成为摆在地方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项十分关键而必要的工作。目前,监督法的出台已为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常委会必须要认真贯彻实施。并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监督工作制度。只有通过建立和完善各方面的工作制度,并认真付诸实施,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促使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律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才能把监督工作做实,才能增加监督力度。同时,由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是一项法律性强、程序性严、规格又高的重要工作。作为监督机关的工作者,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因此要切实打造一支作风扎实、素质过硬、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高质量地实施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干部基础。
  树立三种意识即: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为了进一步地促使一府两院及工作部门廉洁务实,依法办事,努力工作,勤政为民。这就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首先要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在具体工作中既要注重监督权力的行使,又要注重监督意图的实现,要真正把开展监督工作的重心落到促进各项工作上,落到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帮助与支持上,落到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利益上。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有效途径加大监督力度,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正面的教育、引导和激励,让监督对象更好地接受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自觉地寻找差距,改进作风,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常委会的监督意图。要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达到了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质性目的,又要让被监督对象感到监督得在理,监督得必要。
  改善四个关系要改善好人大常委会与上级人大、与一府两院、与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的指导是我们搞好工作的关键,在日常工作中,下级人大常委会在认真贯彻实施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专项视察活动等工作安排意见的同时,要经常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互通信息,加强联系,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业务指导与工作支持。一府两院是监督对象,常委会一方面要实施有效监督,另一方面要经常深入了解情况,帮助他们协调好关系,全力以赴地支持他们的工作。代表是人大的主体,他们既监督一府两院,又监督常委会的工作。常委会必须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要经常性地走访代表,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认真组织他们搞好学习,开展活动。要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倾听他们的意见,改进自身的工作,从而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发挥监督职能的积极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常委会的一切权力都是他们给予的,常委会开展各方面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因此,常委会必须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常深入了解他们的生产与生活情况,高度重视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事事想着群众、事事关心群众、事事依靠群众。要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满意和信任,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支持,从而营造一种和谐、有序、高效的监督环境。(作者系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