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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召开全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6:15

813,市人大、市政府召开全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震合、副市长黄继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天丕出席并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虎,副秘书长王会轩、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武乾谋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政府分管副县(区)长、县(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共5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震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继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尚小峰介绍了全市政府系统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还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王锡明参加会议并作了“关于对《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理解的几个问题”的辅导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震合在讲话中指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对人大工作而言又是一项新的工作且涉及面很广,要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立法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学习宣传,深刻理解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正确把握好备案与审查、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机关内部分工与合作、监督与支持四个关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规范性备案审查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工作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备案审查的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在法工委设立备案审查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和分送等工作,并向市委编制部门汇报按省上要求增设机构,调配专业人员加强工作力量。各县(区)人大也要确定工作机构 ,选配专业人员从事备案审查工作。


副市长黄继宗在讲话中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加强政府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内容,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现实需要,意义重大。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坚持事前审核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和公众参与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向社会公布制度、实行有效期制度等各项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全面、准确、及时地履行报备职责,加强对从事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报备等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报备工作质量;建章立制,完善流程,确保报备环节运转顺畅;注重协作,密切配合,做到有件必报,应备尽备;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事项,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王锡明的讲座,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深刻地讲述了规范性的范围、备案审查的原则、程序、方法及需要理解的几个问题和把握的重点环节,用大量的典型事例,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针对性,使与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为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市人大秘书长袁天丕在总结时要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全新而重要的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这次会议要求,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关键环节,认真务实地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民政府从91日起向市人大、各县(区)人民政府101日起向县(区)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每年115日以前,市、县(区)人民政府将上年度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市、县(区)人大备案部门审查。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各县(区)人大和政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