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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甘肃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立法后评估

稿件来源:备案审查处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6:27

 


 


 


一部11年前制定的法规,在十余年的实施过程中,是否起到了预期的作用?社会公众对这部法规认可与遵守程度怎么样?法规的执行情况如何?有没有修改和完善的空间?20099月至12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的支持参与下,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历时四个月的评估,不仅是立法机关对法规质量的一次检视,更为下一步的修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评估工作组组长李高协说,“要借网络这个平台对社会各界的支持,特别是广大网民的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


“立法后评估被形象地称作‘立法回头看’,是立法工作者的一种‘自我纠错’机制。”这次评估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回头看”,看这部法规实施的效果,进而提出修改的建议。 


“立法后评估作为立法后的问效行动,好多省都在搞,我们省也属于先行先试。”李高协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早在2004年就开始了。当年,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法规跟踪评估制度,当时提出的跟踪评估主要内容有六顶:一是法规设定的行为规范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法规中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得当;三是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可行;四是法规的执法成本是否合理;五是法规实施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六是法规是否需要修改、废止或者重新制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计划,2009年省人大法工委选择《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为评估对象。评估组通过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进行问卷调查、组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立网上专栏、邀请有关的专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等方式一是对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二是对法律文本的质量进行量化打分。


从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绩效来看。“办法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人防建设任务的落实和综合防护体系的形成。特别是人防工程、人防通信和警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达到了立法时的预期目的。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改进和提高的空间还较大;对法规的文本质量进行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评估,是我们今年进行的一次尝试。”李高协说,制定这样一个计分标准,是为了建立科学的评估方法,为立法后评估提供科学、客观的尺度和标准


《甘肃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要素计分标准》共分8个大项:立法条件、目的和依据;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地方特色;可操作性;技术规范;公众参与;法制统一;法规的现实适应性。这八个大项又细分为39个小项,每一项都有不同的设计分值。总分为100分的计分标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得分78分。


这次立法后评估的目的之一就是分析法规中各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操作性和针对性,为法规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做准备。省人大常委会已根据评估组的建议,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


“综观这次对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的评估过程,我们感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高度重视,也看到了法工委为使立法后评估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所作的努力。”应邀参加评估报告论证会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李玉璧教授对这次评估工作给予的评价是当天参加论证会的专家学者的普遍看法。他还说,我们期待通过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进一步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途径,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进而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褔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