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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 2010年审议意见落实率和反馈率均达100%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7:01

  本报讯 (通讯员 岳晟)6月9日,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每位组成人员都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文件——《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专报》,专报全面而有重点地介绍了平凉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审议意见的情况。这标志着平凉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的12件审议意见均已经市政府办理落实,落实情况均已按规定时限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专题反馈。
  近年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实行限期落实、限期报告、限期反馈制度。2008年通过的《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一府两院”原则上在3个月或者审议意见交办文件明确的时限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内容应包括完成情况、办理结果和今后的工作思路,情况汇总后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专报》形式书面反馈给常委会组成人员。逾期没有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对办理情况报告,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实行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三级审查制度。经主任会议审定为不满意的,退回“一府两院”重新办理;再次定为不满意的,对有关机关和直接责任人提出批评,并限期重新办理,直到基本满意或满意为止。
  为了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秘书长负总责、一名副秘书长分管、办公室抓协调、各工委抓督办的工作机制。目前,“一府两院”都能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落实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维护人大的权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