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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进一步规范对垂管部门的监督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8:16


近日,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七个方面细化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开展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进行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五种监督工作方式。


《办法》明确要求,垂直管理部门应当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阻碍、干扰监督的行为,要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


据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机制,规范了监督程序,对于增强垂直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人大意识和群众观念,更好地监督和支持垂直管理部门为永昌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