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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大监督权威在关注民生中提升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38:44


通过行使法定职权,督促“一府两院”维护民生、改善民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7年换届以来,甘肃省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重点,紧扣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使人大监督成为为民造福的春雨,滋润了全县人民的心田,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树立了权威。


执法检查 突出解民愁


宁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民生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突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五年来,共组织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通过常委会审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具体意见,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了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内的正确贯彻实施。


青少年成长环境和违法犯罪问题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2008年4月,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在2008年7月4日召开的宁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这两部法律贯彻实施中所取得的成绩,对“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保护、防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一些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落得不实,保护、防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不够有力,农村初中寄宿条件差,学生校外住宿存在的隐患多”,“预防工作不到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较突出,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体系还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随后,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这些审议意见发出了执法监督意见书。


宁县政府及时狠抓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宁县公安局对学校周边环境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召开三次公捕公判大会,严厉打击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教育部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建立和完善了以校长负责制为主、教学管理服务机构为支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系。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会议制度,聘请了司法、公安部门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邀请他们来校现场说法,作专题报告。文化、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13家网吧处以累计停业整顿345天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许可证1户,取缔无证黑网吧2户。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联合行动,不断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力度,经常深入各食品经营店、营业餐厅、学校食堂,检查各种经营食品,提高了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食品卫生质量。通过整改,全县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预防机制被激活,运转效果不错。


法律监督 突出维民权


五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每年对司法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了各项司法监督制度,初步实现了司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2008年7月,宁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在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了审议监督意见书。


县法、检两院通过整改后,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法院结案率达96%,执结率达90.3%,案件优质率达96.1%、合格率达100%,全年未出现错案和超审限案件;检察院批捕率97.9%,起诉率99.3%,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


为了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2010年7月,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全县公安工作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出了审议意见书,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议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整改结束后,宁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检查组,深入县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科峰说:“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下发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局机关干部会议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了审议意见,并对审议意见逐一梳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了整改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宁县公安局在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采取了“四个到位”的方法进行全面整改。


——整治治安热点问题到位。2010年8月至10月,宁县公安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9起,其中破获8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3起,破获命案1起;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360起,查处360起,查处率为100%,处罚违反治安管理人员469人;整改期间,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25%,治安案件查处数同比上升82%,整体上实现了破案数总量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9月,宁县公安局连续奋战一个多月,成功摧毁了一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团伙,一举破获刑事案件72起,开展了宁县公安史上的第一次“打黑行动”,狠狠打击了黑恶犯罪势力的嚣张气焰。


——构建治安防范体系到位。宁县政府为每个派出所抽调人口协管员2名至4名,协助派出所采集人口信息,加强人口管理工作;由宁县政府出资、协调劳动保障部门从“40、50”下岗人员中招聘了6名暂住人口信息员,协助巡警大队开展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缓解了在暂住人口管理中警力不足的矛盾。2010年9月,宁县公安局深入开展了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大清查行动,组织开展“黄赌毒”、枪支危爆物品、社会面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等5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中,把易于藏污纳垢的旅馆业、歌舞厅、棋牌室、桑拿按摩、茶屋酒吧、发屋发廊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出租房屋作为清查重点,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场所经营活动,切实扭转场所内秩序混乱的局面。通过清查行动,破获刑事案件13起,刑事拘留14人,缴获毒品海洛因25.4克;查处治安案件36起,其中赌博8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12起,其他案件16起;调处矛盾纠纷19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39人。


与此同时,宁县公安机关还加大了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在保持原有巡逻力量的基础上,组织武警宁县中队等力量联合上街巡逻执勤,确保了社会面持续平稳。


为了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宁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各派出所在校门和学生上学、放学的必经路段,设置交通指挥岗,指引学生安全过马路。在危险路段、交通要道及中小学周边增设电子监控系统、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其中,共增设电子监控系统5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0处,设置斑马线25处,确保了广大师生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疑难信访问题办理到位。宁县公安局制定了严格的信访案件接访和查办制度,积极查处各类信访案件,认真执行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和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规定,每逢接访日,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接待群众,解决群众疑难问题。对因种种原因致使案件久拖不结的信访积案,公安局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审阅案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办,使3起信访积案得到彻底解决。同时,要求各派出所及实战单位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进行深入仔细地排摸调查,已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件,有效地消除了信访积患。同时,宁县公安局还严肃信访纪律,先后查处民警不作为或乱作为信访案件4件,责任追究5人。及时办结了宁县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案件。截至目前,宁县公安局立案的24件信访件全部查结,信访案件查结率首次达到100%,息诉率接近95%,人民群众比较满意。


——公安队伍作风整顿到位。宁县公安局认真开展队伍作风整顿。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不定期巡逻检查制度,要求所有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做到无条件接警,规范化受案。2010年7月以来,各派出所主动到辖区村组、学校,上门采集人口信息、照片、血型等信息20余万条,赢得了好评。同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开展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明察暗访,共发出督查建议11份,通报处理违规民警6人,使宁县公安民警的精神面貌、警风警纪以及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改进。


审议监督 突出解民忧


5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团结鼓劲、齐心协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科学发展方面的独特优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开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逐步将听取和审议对象延伸到垂直管理部门,先后听取和审议了15个部门的专项报告。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推行了事前重点调查,会议期间中心发言人、票决报告、审议意见反馈,整改期间跟踪问效等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审议质量。5年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6个方面、82个工作报告和汇报。


针对宁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宁县人大常委会利用6个月时间,对全县交通工作开展了专项审议监督。


2009年7月23日,宁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全县交通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议。审议认为,全县交通事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在公路建设上仍然存在着“对有关道路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抓得不够”、“个别公路和乡村沙石路规划设计不够合理科学、为乡村新修沙石路提供指导帮助服务不够、公路建设速度相对缓慢”、“个别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个别县乡公路失养失管、乡村公路超限超载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新修的公路没有及时设置路牌路标、安全隐患多”、“‘黑车’管理缺失、非营运车辆有从事营运的现象”等问题。根据审议意见,宁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发出了审议监督意见书,要求县政府在认真查摆的基础上,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宁县政府收到监督意见书后,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扎实进行了整改。针对个别乡村公路规划设计不够合理科学的问题,宁县政府按照“打通断头路、构建联网路、提升骨干路”的总体思路,以“塬塬相连、川川相通,县乡畅通、乡村通达,县内联网、县外通联”为目标,修正和完善了《宁县交通道路建设规划》,编制了《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宁县南北两川道路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确保规划设计一次到位,使全县公路规划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向四面辐射的“九纵三环”网状结构,为全县经济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针对公路建设速度缓慢、个别工程质量不高的问题,宁县政府按照“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早完成”的工作思路,在省市正式计划未下达前,按计划草案制定实施方案。在工程管理上,严格实行“一包一定”工作责任制(领导包项目、职工定岗位)。成立项目办,由科级干部任项目办主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严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材料使用和工程验收“四个关口”,确保工程质量。成立“巡回督查组”,坚持每周对重点建设工程进行一次现场督查,全面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由县委督查组牵头,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领队,定期不定期地对重点工程进行现场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确保了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建养结合、抓主保重、安全通畅”的原则,认真落实“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管理体制,集中开展了以“整路肩、补坑槽、清边沟、修水毁”为主要内容的春秋两季集中养护活动,组织群众进行全面整修,清理路障,疏通边沟,铲除杂草,培整路肩,路容路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针对黑车、非营运车辆管理松懈的问题,宁县交通局协同县运管局开展了以客运市场为重点的“打黑车,除隐患”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整治排查,严厉打击“黑车”、非营运车辆的非法营运和营运车辆的违章经营、串线经营、超载超速等行为。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规范客运车辆进出站管理,确保了交通运输市场的有序、畅通。


2009年11月,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交通工作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之后,检查组对宁县交通局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意见书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宁县政府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十分重视,安排具体,措施得力,整改扎实,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在召开的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宁县交通工作的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从2011年4月开始,宁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三名副主任分别带队的检查审议组,集中安排6个月时间,检查了民政、城建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审议组深入三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民主测评会等形式,听取了许多意见建议,形成了客观实在的调查报告。随后,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民政、城建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报告以及各检查组的调查报告,票决通过了各项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质监工作整改中,质监部门开展了特种锅炉、液化气站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超期未检气瓶87瓶,短秤气瓶120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63户次、建设工程13处,农资经销户(门店)67个,抽检样品77批次。对有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分别采取责令停止销售、限期召回、没收销毁等处罚措施,严厉打击了制假造劣的不法行为,实现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民政工作整改中,县政府专题召开全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健全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完善低保审批手续,核查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927户2973人,城市低保对象67户101人,有效地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


城建工作整改中,县政府认真履行规划管理建设职能,完成县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和“一书三证”办理,规划审查率和办证率均达到100%。查出违章建筑2起,依法拆除2起。集中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三项整治”行动,共投资110万元,清理整治占道经营摊点810处,县城投资130万元补修主街区路面5200平方米,维修下水管道(渠)365米,栽设、维修围栏69米,购置扫路车、垃圾车各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