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