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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立法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难题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22:00



5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了实施《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情况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明连成主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靳来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姚振华分别介绍情况,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原《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实施19年来,全省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但《实施办法》一些条款已经过时,已不适合全省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此,今年3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甘肃省有各类残疾人187.1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2%,涉及654万家庭人口。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据悉,新出台的这一地方性法规总结了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经验做法,整合了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从社会保障、预防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主体的具体责任。为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恢复和补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功能,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与康复长效机制。


此外,条例立足于重点保障适龄残疾人的义务教育与特殊教育,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中的职责进行了细化,重点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同时,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益和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条例对保障残疾人的相关权益都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