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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拟立新规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19:23:54


5月28日,《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草案)》被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初审。这意味着甘肃将通过制定新法规来保障统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省统计局局长樊怀玉介绍,1992年颁布实施的《甘肃省统计管理规定》对加强统计管理,规范全省统计工作,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推动全省依法统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统计改革的不断推进,统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管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与此同时,20多年来,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加强统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施行以来,现行管理规定的许多方面与统计法不相一致,有必要进行全面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条例。鉴于修改内容较多,结构变化较大,专家认为不宜再以修订形式对原规定进行修改,建议制定新的《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


樊怀玉说,如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是目前统计工作的核心问题,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是此次制定《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关键。


据悉,条例草案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责,强化了对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了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规范了新形势下统计数据的采集,规范了统计资料的公布和使用,并集中列举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明确了法律责任。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草案)》与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较好地借鉴了其他省市在统计地方立法中的经验和做法,符合甘肃统计工作的实际,规范的基本内容、体例结构和文字表述总体上可行,建议再作进一步讨论修改后早日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