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