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民主”魅力无穷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4:54

近日,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征集明年的立法项目,法制办热线电话几乎被群众打爆。从听证会到公民旁听,到公民申请审查红头文件,在有关法规的支持下,公众有序参与,正成为湖南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一道亮丽风景。(见1118《人民日报》)
  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再由代表来讨论决定社会公共事务。这就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一旦代表获得授权,公民本人如何参与和监督政府呢?扩大公民参与,无疑是一个好的途径。学者把公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参与政府管理的民主,称为参与式民主参与式民主具有西方民主不可比拟的魅力。
  参与式民主,为政府工作提供了民意基础、智慧源泉和力量支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人民政府的一个基本原则。怎么样才能实现这样的目的、坚持这样的原则?除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外,通过各种民主的制度和程序设计,广泛征求公民意见,吸纳合理建议,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只有让公民广泛参与,政府决策才能够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愿望,更加得到群众支持。只有让公民广泛参与,才能消除政府与群众的疏离感,增强认同感,提高信任度。
  参与式民主,有助于培养公民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滋养现代公民精神。近代思想家梁启超曾批评说,中国人有私德而无公德。所谓有私德,是指中国人对父母、子女、师友、亲戚讲究人伦道德,很有责任心。所谓无公德,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先生或许言辞过激,但在专制政治下,人们确实难以培养起对国家和公共事务的关心。而今,通过参与式民主,使老百姓讲话管用,政府决策行事必须尊重公民意见,公民的主人翁责任感油然而生。进而使公民通过广泛参与政府管理,视野更开阔,素质更提高,潜力得到更大发挥。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倡导和实行参与式民主,符合上述精神。一言以蔽之,参与式民主两美兼具:政府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公民得权利,增实惠。湖南省的做法亦有两大好处:一是以法制保障公民参与,将公众参与纳入政府规章中,促成参与之有序;二是切实落实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让公民参与从纸上的法律进入了生活的法律中。
  参与式民主是个大课题,湖南省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其他地方也有很多好做法。实践已经证明,参与式民主,魅力无穷。(作者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