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注意的几点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5:08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已更多地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使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给人大如何加强司法监督提出了新的课题。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多年工作实践,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监督工作,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主体作用。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特性,决定了只有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功效,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监督职权,才能保证人大司法监督的合法性和监督结果的法律强制力、约束力。
  一、建立司法监督的各项制度,使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规范化、经常化
  实践工作中我们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司法监督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原则,使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规范化、固定化,这样既便于人大常委会对司法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同时也便于司法部门遵循和自觉接受监督。我们主要建立了5项制度。一是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司法工作制度,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都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司法部门有关全面工作或专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情况的汇报。通过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对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等形式,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二是建立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和跟踪监督制度,对于每次常委会提出的意见以及作出的决议、决定,司法部门都要将办理和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常委会不定期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司法部门把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了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通报制度,要求司法部门将本系统进行的重大改革、实施的重大举措、开展的重大活动以及社会反响比较大的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地向人大常委会通报,使常委会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司法部门的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四是制定了人大常委会有关司法监督的具体办法,明确了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的范围、监督的内容、监督的原则以及监督的具体形式、监督结果的处理办法,规范了监督行为,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增强了人大司法监督的严肃性。五是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督机制。人大工作涉及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需要监督的内容很多,不可能事无巨细,大事小事一齐抓。因此,监督工作必须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从大局着眼,从实际出发,对全市性重点的、长远的、关键的、带全局性的问题,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三点:一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抓好经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要对社会普遍关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信访案件交办、热点问题集中审议及视察调研等形式予以认真落实,让人大真正成为群众根本利益的守护神,成为广大人民心目中的娘家人,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三要对重点工程、权力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的监督,克服见事不见人、议事不议人的倾向。
  二、加强对司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司法部门内部监督机制
  要保证司法部门真正做到公正司法,根本还在于司法部门自身。实际工作中,我们把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促进司法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执法责任制上,促进司法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权的有效运行形式,强化自我监督职能,发挥自我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都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司法部门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及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人大常委会的积极监督下,司法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内部执法监督机构,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大了内部执法检查监督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执法大检查、案件抽查、案卷评审和随机听审等多种有效形式,相继纠正了一批违法案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干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一些错案、违法案件和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通过司法部门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大大提高了司法部门办案质量和公正执法水平,收到了显著成效。
  三、强化对司法人员的任免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在好的法律如果没有很好的人去正确贯彻实施,法律的公正性和作用也难以体现和发挥。因此,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水平如何,对于确保司法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强化人大常委会对司法人员的任职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通过严把司法人员的准入关,来促进司法部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对新任命的法职人员,我们都要组织他们进行任后培训,以增强他们的为民执法意识、公正执法意识、人大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增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广泛性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的突发期,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最终都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如果单靠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几次会议,搞几次执法监督检查,对司法部门的监督很难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到位。所以,要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就必须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能够及时真实听到人民群众呼声、意见和要求的优势,积极为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监督创造有利条件,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广泛性、经常性、及时性和实效性。这些年,我们通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持证视察,代表民主评议、代表评选先进执法机关和优秀执法人员等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在司法监督中的作用,大大提高了人大司法监督的实效。(作者系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