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5:17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人大常委会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改进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保证。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正确处理好执行党的决议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充分改造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扎扎实实的监督工作,大力推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保证县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实现,使人大工作与县委在目标上同向,在部署上同步,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统一。 
  二、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强化大局意识
  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不仅是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心,更是人大工作必须紧紧把握的大局。县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全县的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富民和城镇化建设三大战略的部署和四轮联动强工业,突出特色兴产业,完善基础增后劲,统筹发展重民生的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谋划监督工作,不断丰富监督方式,认真做好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及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增强监督工作时效,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联系走访代表和选民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促进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不断强化民本意识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诉求作为人大常委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举措和价值取向,将推动民生改善作为人大监督的主旋律,坚持不懈地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紧紧围绕保民生这个根本,通过检查、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发展壮大劳务经济、调整教育布局等工作的监督,并筛选部分涉及民生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努力解决一些实际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大督办力度,积极促进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决定》指出,要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县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科学发展的观念,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组织保障。要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和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作者系民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