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是开发商倒土地的责任者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6:21

 陈才在20091111日《中国青年报》撰文认为,在今天的中国,仍然没有一个可以自由交易的土地市场,最大的供地者实际上只有地方政府,开发商并不能确定其每年都能获得土地。而政府每年向市场究竟供应多少土地,也是高度不确定的。一些开发商为了企业发展的长远考虑,不得不大量囤地。当囤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且全都只赚不赔时,倒地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一桩热门生意。
  囤地、倒地并没有原罪,所以我并不认为相关法规——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而尚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完全合理,就像人们从不觉得,应该对存而不用的面粉征收闲置费乃至没收一样。可就算如此,这些法规也从来未被认真执行过。
  解放初,一些商人囤积纱布等紧缺物资,使价格飞涨,市民很恐慌。陈毅市长不露声色,命令上海所有国营花纱布公司源源不断地抛售纱布,逐日降低牌价,投机者一看国营公司货源充足,价格一路走低,急忙开始抛售手中囤积的纱布。结果,上海的纱布价格一天之内降了一半。
  有人说,对今天开发商囤地、倒地,相关部门怎么就不用这一招呢?不是秘密的秘密是,很多地方政府实际上在带头囤地、倒地:在今年4月修改《土地管理法》的专家论证会上,有专家毫不客气地指出,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已成为地方政府的倒地工具,政府收储土地时只出很低的价格,转手时就获取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益。
  把地价打压下去,开发商赚不到钱大不了干回本行,但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最大赢家,地方政府会甘愿放弃这种暴利吗?最终,不管是协议出让还是招拍挂,真正能左右土地市场、决定土地价格的只有地方政府。开发商成倒爷,责任只能在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