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工作应注重“五个坚持”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7:55

当前,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新时期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开拓奋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因此,必须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切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一致。要积极主动地将党委的主张、意图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广大人民的自觉行动;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始终做到同心、同向、同步、同力;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人大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包括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做到事前主动请示、事后及时汇报,坚决按党委的意图办事。实践证明,县级人大工作要真正干出成效,最根本的就在于县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
  二、坚持依法履职,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级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社会和谐稳定,关键是靠发展,没有发展,没有实力的增强,一切都是空话。多年来,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狠抓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紧扣工业强县、产业增收、城乡统筹、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指导思想上,牢固树立人大工作服从于经济发展和有为有位的理念,坚持以中心工作为重,以经济建设为先,主动置身于中心工作的第一线,做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以支持的理念开展监督工作。在工作部署上,坚持抓大事、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以重点抓能源,统筹抓民生,整体推进一园四基地’”建设为目标,盯住热点安排部署常委会的审议议题,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在履行职责上,既依法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又全力支持政府推进重点工作,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奋进。特别是本届任期以来,我们突出财政经济、工业项目、生态环境、产业增收、民生问题、稳定和谐等方面,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通过审议、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在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过程中,对发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主动与一府两院沟通,督促及时纠错整改,确保问题和矛盾的解决。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完善重要情况通报会制度,依法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及政府工作的情况;进一步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查研究等制度;切实关注民生,注重发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特殊作用,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意、民盼,解决民忧、民难的重要工作,落实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接待督办服务承诺制度》,坚持常委会领导公开接待来信来访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进一步强化民本意识、宗旨观念,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认真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制度上、机制上加以解决,稳定人心,维护和谐。进一步关注低收入群体生活,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督促政府对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惠及民生的国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强本固基,发挥基层人大和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建设的要求,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工作活力,使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为目的,全面培训县乡人大代表;以履行职责为平台,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及参加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和调研等活动制度;以争先创优活动为抓手,注重通过经验交流、树立典型等形式,宣传代表履职经验和先进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代表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要认真做好代表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的依法管理,在保证足额到位的前提下,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代表履职活动中去;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现场督办重点建议、常委会各委室与县政府办公室联合督办、联动办理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对乡镇、城市街道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和委室分片联系乡镇、城市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乡镇、城市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制度,为基层人大工作、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接受指导搭建平台;按照《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规范乡镇、城市街道人大工作制度,促进乡镇、城市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重大责任,要始终把学习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工作的不竭动力。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宪法和与人大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履职能力;要以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努力营造和谐舒心、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提升人大机关工作的精、气、神;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严格遵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其他规定;要以学习贯彻中央新近出台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树立政治坚定、心系群众、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形象;要按照《监督法》和县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和干部的教育培养,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务实高效、爱岗敬业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作者系金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