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同票同权”体现人民权利的回归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8:04

314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的2909名代表投下神圣一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
  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但是按照修改前的选举法规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这对广大农村人口来说不公平。如今,选举法修正案实现了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城乡将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体现了对农民参政权利的尊重。同时,保证了城乡人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调动了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深刻内涵,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正回归。
  笔者认为,除了城乡居民代表比例调整以外,代表官民比例失调的问题也应值得关注。从理论基础、政策水平、知识含量等角度考虑,许多百姓肯定比不上官员。但官员代表比例过高,不仅影响普通百姓的参政热情,还让百姓产生人大代表到底代表谁的利益问题的疑问。而百姓代表反映的问题直接来源于民间,往往更贴近民生,对民生问题更有发言权,提出的方案可能更具操作性。因此,落实城乡居民同票同权,同样要注意代表官民比例问题。
  除此之外,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增加基层代表数量,还要保证基层代表的话语权,用制度保证基层代表敢抢话筒,能抢到话筒。比如,官员代表应保持权力谦卑,改变逢会必讲的官场习惯,少讲官场套话,为基层代表有限的发言机会让路,切实改变官员代表讲,基层代表听的言论环境,让基层代表有更自由,更宽阔的表达空间。(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砺志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