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有权利知道自己的代表是谁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8:31

近日,浙江省宁海县一位好事的网民,十多次在当地的文峰论坛上要求公布县人大代表的工作电话与地址。结果,遭到了拒绝。如果把人大代表的电话公布出来,代表们不是不堪烦恼?人大代表的工作单位,不就成了一个个信访局?有关单位回应说。(见323日《青年时报》)笔者认为,有关单位的这个回答好没道理!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的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是公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尽管把人大代表的电话与地址公布出来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电话多了,还时不时有人登门拜访。但这难道不是人大代表应该承受的麻烦吗?既然愿意当人大代表,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在会场上鼓鼓掌、举举手。如果一名人大代表连选民的电话都不愿意接,连选民的面都不愿意见,连老百姓的呼声都不愿意倾听,连社情民意都不愿意了解,他怎么可能是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
  笔者有一大胆想法:在选举人大代表时,不妨给人大代表候选人设定一个基本的条件——你是否愿意公开自己的电话和地址?你能否忍受老百姓的烦扰?如果不愿意或者不能,那么请你自觉退出选举,免得以后不堪烦扰。而那些已经当选的人大代表,如果实在受不了选民的烦扰,也可以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当然,笔者的这个想法有可能是一时的气话,但站在人大代表的立场看,道理也是如此:如果一名人大代表连自己所代表的选民都接触不到,又如何聆听民声、汇集民情、观察社会的变化、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呢?如果脱离选民,闭门造车式地的制造议案、建议,那这个议案、建议再好,也只是他的一厢情愿一家之言,与选民无关,是自弹自唱
  让选民知道自己的代表是谁,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人民当家作主才有最坚实的保证。(作者系湖北武汉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