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恩准的舆论监督靠不住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8:40

330日《西安晚报》消息:2714时,昆明五华区政府就北仓村农贸市场冲突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区长李英杰宣读完通稿后,起身就要离去。通稿中涉及记者强行穿越警戒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强行处置的说法与记者述说不符。出席通报会的《生活新报》编委王利平当即表示抗议。
  殷国安在2010331日《检察日报》撰文说,官方和民间的两种说法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论,官方说起源是摊贩暴力抗法,而民间则说起源是城管暴力执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相信谁?当然最相信记者的报道。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记者也和政府发生了冲突:一是记者被打。《生活新报》记者被执法人员殴打,现在还躺在病床上。二是副区长叙述打记者的原因是因为记者强行穿越警戒线,而其他在场记者证明,被打记者熊熊所站那个位置根本就没拉警戒线。特别让广大记者不满的是,新闻发布会只开了短短五六分钟,宣读完通稿就了事,不回答任何记者提问,显然不是信息公开,而是故意隐瞒信息。
  他认为,五华区政府欲盖弥彰、拒绝舆论监督的做法,使我们感到特别震惊。我们想起了一桩甜蜜的往事,这就是昆明市在201011日开始施行《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当时,因为该条例通过法规的形式保障媒体的舆论监督,被很多人士认为是全国首例,乃破冰之举,从而备受社会关注,引起媒体一片欢呼:“以后出去采访,我们腰板可以直起来了!”谁知墨迹未干,却发生了阻挠采访、殴打记者、打后赖账、糊弄媒体的闹剧。
  这让我们怀疑,当初保障媒体舆论监督的法规究竟是令箭还是鸡毛?昆明市政府说话究竟算数不算数?同时,当初发出欢呼的记者会不会觉得,自己被蒙骗了?
  今天再回过头来看,当初我们欢呼昆明的条例纯属媒体一厢情愿的理想化解读。第一,人家那个法规不过说了一句原则话,新闻媒体有权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舆论监督。”“有权是天赋的,不是政府赏赐的,这有什么好欢呼的?第二,虽然条例也规定了对干扰、阻碍媒体舆论监督者进行问责,但怎样才算是干扰、阻碍媒体监督,又将如何问责,却是一句没有详细内容的空话。说到底,如何解释、如何落实都在政府手里。
  他认为,真正的舆论监督就是公民对权力的监督,其本质是民主监督,它不应该由权力者恩准或审批。甚至可以肯定,权力恩准的舆论监督是靠不住的。同时,舆论监督也不需要以权力的欢迎为前提,欢迎固然很好,不欢迎也无法逃避监督,这才是监督的本义。当前,舆论监督权确实需要法律保护,让那些阻挠舆论监督的权力受到法律的追究,才能为公民监督政府创造法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