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法制60年是马克思主义法制观与中国建设实际不断结合的60年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9:12

张晋藩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撰文认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一条宝贵经验,是被革命实践证明了的真理。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要在一个正确理论指导之下,不断地将一般理论与具体情况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所占有的具体实际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首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制观,新中国60年法制建设实践证明,单纯依靠经验主义法制建设,即使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效果,但并不能使法制建设产生革命性的变化,会阻滞甚或破坏法制建设的发展。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必须认清国情,使得法制建设能够在一般原理的指导下又具体到中国实际。以1979年为分界线我们会发现,前30年的法制建设的蹉跎在于没有将结合落实到位,而后30年的成功也恰恰是我们遵循了马克思主义法制观与中国建设实际不断结合的真理。因此,新中国法制60年正是马克思主义法制观与中国建设实际不断结合的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