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应建立民生财政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19:59:53
胡培兆在《中国经济问题》2010年第1期撰文认为,当代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应的财政应该是高于公共财政的民生财政,以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的关联度越来越高,距实现全面解决民生问题的目标越来越近。国家财政应在收入再分配上承担起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责任,建立名副其实的民生财政。因为国家财政的收入是政府直接掌控的一笔最集中最巨大的“剩余价值”资金,也有财力履行这一神圣职责。从总体看,国家的民生财政支出序列大致包括国防、科技、教育、医疗和政府等五大方面。就直接民生而言,当前可以消灭贫困、免费义务教育、免费医疗为检验民生财政的标志。只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现在的财力完全可以实现此三项目标。简言之,国家财政直接用在解决民生问题的支出如占50%左右,就可以说社会主义民生财政已经建立了。现阶段的财政支出结构大致可“五五分”,即五成直接用于人民的社会福利,五成由政府用于行政、国防、外交、公共建设和后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