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预警机制是防范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基础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0:22

张健在《理论学刊》2010年第1期撰文认为,社会预警机制是防范和解决社会矛盾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指示器。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就是要建立多层次、覆盖整个社会面的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及时、准确掌握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动态。要在社会各个阶层广泛发展信息员,对事件多发单位和群体进行社会调查,要重点研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如国企改制、职工下岗分流、征地拆迁、集资还兑、农民负担、土地承包等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弱势群体问题,预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时分析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可能对社会带来的影响,使政府和决策机关及时了解社会情绪和社会心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处理在萌芽状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群体性事件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在积累过程中不断尖锐激化的产物,是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突出表现。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从总体上讲,群体性事件大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在处置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实现社会公正为政策导向;必须严格按照区分性质、把握时机、严格依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遵循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和三可三不可即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基本原则;综合运用政治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总之,各级党政部门要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树立守土有责、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平安一方的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水平,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