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代表彰显公民意识觉醒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1:18

415,湖南省溆浦县一选区的6444名选民投票了米晓东的县人大代表资格。15天后,溆浦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终止了米晓东的人大代表资格(见526中新网)。
  据媒体报道,米晓东于200711月当选为溆浦县人大代表,原本表现不错,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然而自去年以来,米晓东不仅疏于履行代表职责,没有向人代会提交建议,不再走访选民,连今年初的县人代会也没有参加,还挪用单位资金,在当地产生了不良影响。今年3月,溆浦县第138选区的51名选民联名向溆浦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米晓东代表职务的要求,后经过法定程序由选民进行投票。
  人大代表是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从代表法规定的代表义务来看,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一些代表由,徒有其名,成为地地道道的挂名代表,甚至违法乱纪,这固然与其自身素质不高、代表意识不强有关,但与缺乏选民有效的监督也不无关系。因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尤其是选民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代表说,依法行使权,对于确保代表素质,使他们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各级人大代表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选民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自己选出的代表,这是保证各级人大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然而,像溆浦县这样,在基层由选民主动代表的情况并不多见。一改常态,主动出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公民意识的觉醒,是选民当家作主意识进一步增强的体现,是社会的进步。
  溆浦51位选民联名人大代表,是依法进行民主监督的一次生动实践,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本身:一方面,只要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就能使拒不履行职责乃至严重违法乱纪的不称职代表不下去;另一方面,在当下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只有切实加强公民民主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公平正义理念,让选民敢于较真,善于监督,才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实的民主权利。(作者系江苏省江都市作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