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作责任 转变“四种状态”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2:45

目前,人民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处于一种责任状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如何加强和改进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工作责任,我认为,要从转变以下四种状态做起。
  一是必须转变闲而无忧的思想状态
  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党委、政府机关相比,工作任务是轻了一些,在常委会领导层面上工作的同志年龄结构显得大了一些,再加之人大的工作范围主要在本级,上下级人大之间没有领导关系,只是工作上的指导关系,不存在评比和考核。因此,就容易造成工作责任性不强。我认为,做好人大工作主要靠自身。如果不立志干点事,得过且过,一届五年就会悄然从身边滑过。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随时都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出现,这些问题都需要人大依法监督落实。正如吴邦国委员长说的,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量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因此,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并不清闲,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敬业干事的责任心。
  二是必须转变杂乱无章的工作状态
  做事情讲究章法,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很强,更要讲章法。如果不分主次、不讲章法,就容易造成工作上越位、错位或缺位。要使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有章法,首先,必须明确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存在两个关系,一是法律关系,就是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对一府两院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是必须执行和落实的。这种关系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二是工作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在工作上是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即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其次,必须不打折扣地行使好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项职权,即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是一个地区的、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因此对于重大事项的界定必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前瞻性,才能使作出的决定适应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今年以来,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就县城未来20年的总体规划、新区开发等5项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符合县情民意,对于推进全县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监督权的行使上,应当抓住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在人事任免权的行使上,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在人事安排上的意图。因此,人大工作必须有章法可循,有规则可依。需要着力强化的就是要在学习中缩短工作适应期,在遵循中实现履职规范化,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三是必须转变虚而无实的作风状态
  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必须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牢固树立和大力发扬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作风。只有倡导并树立这样的优良作风,才能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人大工作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今年以来,华池县人大常委会按照重监督、抓调研、促落实的工作思路,对全县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县城新区开发、农户搬迁安置、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等6项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和审议监督。对于调研视察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审议意见,常委会都限期听取整改落实报告。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力戒形式主义,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实实在在,有始有终。
  四是必须转变软而无力的自身状态
  人们总是把管人、管钱的称之为实权。社会上普遍的说法是人大既管不了人,也管不住钱,因此没实权。但我认为目前县级人大的工作确实存在着三根软肋,要靠我们自身来硬化。第一根软肋是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上不力。一些本该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诸如行政区划的调整、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的确定、涉及群众普遍利益政策的出台等实实在在的重大事项,往往是政府绕过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自行决定。而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这些问题上态度不是很积极,政府提请就作决议,政府不提请也不过问。我认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决定重大事项上所表现的这种消极的不作为状态正是削弱人大权威的症结所在。第二根软肋是对的监督不力。监督法虽然取消了述职评议这一对干部的监督方式,但并不意味着削弱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干部的监督权,而是要求把对干部的监督寓于在工作监督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项工作评议,既监督工作又监督干部。第三根软肋是对的监督不力。现实情况表明,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财政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只是听听报告,问问安排,便作出决议。对财权的放松就难免造成在其他权力的行使上显得力不从心。人大及其常委会抓好财权是代表人民当家理财的,应当理直气壮地把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牢牢抓在手中。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权的监督要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本行政区域内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由政府编制、党委同意后,必须交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否则是无效的;二是审查财政收支平衡;三是审查重点支出资金(如低保资金、三农资金)到位不到位;四是审查超预算收入是如何支配的;五是审查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六是审查转移支付情况。如果把这几个关键点抓住抓好,就能较好地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作者系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