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的思考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3:15

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是党和国家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业农村繁荣稳定、资源环境永续利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推动力量。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职权,切实做好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对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破解制约三农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强自然环境资源保护和促进小康、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作为市级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必须围绕四个坚持用力,着眼增强四性破题。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上破题。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要自觉把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放在全市工作的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紧紧围绕服务和促进全市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来开展,紧紧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切实增强主动性和针对性。当前,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刻领会两个意见中出台的强农惠农、资源环境建设的新政策,主动入位、主动配合、主动尽责,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三农和环境资源工作的规划、思路和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在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上破题。三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本着为民、务实、高效的理念,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然环境资源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抓重点、重点抓,跟踪问效,直至问题解决,确保取得实效。平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8年来,坚持每年选择12个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能办成也能办好的民生问题,先后对全市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种子法》、《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进行了专题调研,有6篇执法检查和调研报告被市委转发,推动了中心工作的落实,提升了人大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的实效。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在增强参与的广泛性上破题。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履行职权,而行使职权的根本途径是广泛地代表参与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要坚持上下级人大联动,人大与政府组成部门左右互动,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中,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参加,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交流信息,通报工作情况,增强工作的整体效率。要扩大代表对监督活动的参与,每年确定工作重点时主动征求代表意见,监督过程中主动听取基层代表的心声和建议,保证监督事项信息的真实、准确,达到信息共享和对称。8年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中,共邀请166名人大代表参与,通过活动前学法、开展专题培训,活动中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活动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发言等,广泛吸纳了民意,既充分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了人大监督的群众基础。
  四是坚持跟踪问效,在增强人大的权威性上破题。要坚持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有机统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一线,围绕既定的监督事项,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定期监督和持续监督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着力推动存在问题的解决,做到群众不满意监督不放手、问题不解决监督不中止,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掷地有声,事事有行动、件件有结果,努力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针对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等问题,经常委会审议后,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制度,使人大监督走进了寻常百姓家,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的认同感,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和效力。(作者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