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 加强内务司法工作

稿件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机关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4:18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不仅为大开发、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且通过10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如何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而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因此,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必须始终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西部大开发各项决策开展,与省委确定的全省工作部署合拍同步,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的实践中,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并使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必须抓住科学发展的主题。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在甘肃这样的欠发达省份,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解决好科学发展的问题,动员、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围绕科学发展做好文章,实现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从事内务司法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人大内务司法部门行使各项职权,开展每项工作,都必须始终牢记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切实关注和改善民生。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做好人大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比较落后,贫困问题相对突出。因此,人大内务司法部门一定要把解决贫困问题和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当前,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社会稳定工作压力剧增、经济发展遇到许多新挑战、法制建设面临许多新课题的特殊时期,人大内务司法部门要特别关注与内司委职能联系最紧密的民主法制和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建设,通过依法行使职权,积极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实践永无止境,创新也永无止境。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要准确把握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规律,针对新时期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更加有效地开展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路子、新方式,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开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西部大开发第一个10年取得了良好开局,但是由于历史、自然、地理等因素,西部地区发展的基础还十分薄弱,与东部地区的差距还很大。今后10年,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西部大开发今后10年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上提出了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了未来10年的新蓝图。所有这些,都为甘肃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必须更加深刻地认识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改善民生为核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的如期实现做好各项工作。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大内务司法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对待和解决地方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地方立法同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从法制上保证党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立法工作的首位,立足省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要坚持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继续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及时制定有利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地方性法规,增强针对性、时效性。立法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公开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立法的立项制度、听证制度、项目责任制度,探索和实践立法后评估制度,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已明显不适应国家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上位法不一致、法规相互间不协调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内容,要及时进行清理,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和谐。
  着力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当前,甘肃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同时,要把推动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督促有关方面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与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要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严格按照监督法办事,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的同时,要善于运用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甘肃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执法与司法环境。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都很强。必须加强自身建设,通过认真学习,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队伍,适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西部大开展战略贯彻落实的新要求。一是要在建设学习型组织上下工夫。要加强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议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要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工夫。无论是立法、监督和其他工作,都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有坚实的群众基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信赖。三是要在完善工作制度上下工夫。及时修改完善专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好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