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章不能徒具观赏价值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4:36

薛世君在201092日《广州日报》撰文说,法律规定形同虚设了,对谁造成伤害更大?手机不实名,还不是用户们整天遭受垃圾短信骚扰?控烟不力,还不是二手烟民们受害更深?
  有些事情,你以为是说一不二,但事实上还是会颠三倒四,比如时下的手机实名制和控烟。根据工信部规定,自9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所有新入网手机用户都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件,由运营商存入系统留档,但是记者调查发现,手机实名制并未真正落实,用户新购买预付费手机与往常一样,无须进行任何身份信息登记。此外,从91日起,《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国内首个明确将机关事业等单位办公室列为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但是记者也发现,大部分禁烟场所未贴投诉举报电话,部分单位尚未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
  薛世君认为,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部门规定,都是白纸黑字,应该如何、不能怎样、怎么处罚,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既然规定了,就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以维护法律规定的严肃性,既不能只说不做,以各种理由搪塞,也不能执行走样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所谓有法必依,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行为规范,既然法律法规作出了规定,那就不能沦落为一纸空文,而应该被适用、遵守,毕竟,法规的生命在于它的执行力,如果不执行,还要法规制度干吗?本来法规明确之事,却屡屡敷衍塞责,这本身就包含对法规等闲视之乃至视而不见的态度,照此下去,今天一个客观理由,明天一个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岂不是都有沦为儿戏的危险?
  薛世君认为,既然规定了91日起手机入网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就不宜漏登身份信息;既然颁布了控烟条例,就得竭尽全力控烟,包括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而不能有丝毫绥靖之态。
  事实上,这种尴尬不独出现在手机实名制和控烟之事上,日常所见,此类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教育部早就颁布了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禁补令,但每逢假期,各种方式的补课仍然如火如荼;比如我国自200811日起开始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带薪休假制度在很多地方阻力重重,很多单位阳奉阴违,乃至视而不见;比如《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玩家要实名注册,却被私服代理身份证号码生成器等招数轻松化解……
  薛世君认为,对法律规定令行禁止,其实也不仅是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更是维护一种规则意识,维护一种普遍公平的观念。试想,法律规定形同虚设了,对谁造成伤害更大?手机不实名,还不是用户们整天遭受垃圾短信骚扰?控烟不力,还不是二手烟民们受害更深?莫要以为法律规定形同虚设了,自己也乐得逍遥,须知当付出代价的时候,可就会首当其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