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制度机制 提高审议质量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4:47
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是人大常委会有效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永昌县人大常委会把贯彻落实监督法与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有机结合,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为突破口,坚持边实践边创新,边总结边规范,健全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
一、健全完善以学法用法为重点的学习制度
法律是人大工作的灵魂,学好法、用好法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们把法律法规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精选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切实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月学一法”制度。结合县上普法规划实施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在机关支部的统一组织下,由机关各委办轮流负责“一月学一法”活动,把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以及有关专业法律的学习作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题辅导和交流座谈,进行全员辅导培训。二是建立常委会视察检查前学法制度。每次常委会开展调研检查活动前,专门组织调研检查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县情等方面的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辅导,切实为常委会调研检查做好法律知识准备,增强了调研检查的针对性。三是建立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要安排有执法部门专业人员讲解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扩大学习范围,深化学习内容,保证会议审议紧贴议题要点,紧扣法律实质,切实提高了审议发言的质量。四是建立学习交流制度。建立县、乡(镇)人大联席活动制度,每年确定学习交流专题,定期组织全县乡镇人大开展活动,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有效推动了全县人大整体工作。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同周边兄弟人大的联系交流,充分借鉴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了开展人大工作的思路和视野。
二、健全完善以全面综合为特点的调研制度
调研工作在人大整体工作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高质量的调研工作,决定着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力度。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深化调研作为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提高人大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不断改进调研方式,创新调研手段,提高调研质量,切实为常委会议事决策奠定了扎实基础。一是把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和调研前期工作相结合。在常委会会议议题确定后,及时发布会议公告,明确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为开展调研检查活动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同时,常委会成立调研检查组,及早着手进行调研检查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县情学习、调查活动具体安排、调查问卷设计等准备工作,力求做到全面有序,切实增强了调研工作的针对性。二是把委托乡镇人大先期调研和常委会集中调研检查相结合。在常委会集中调研检查前,首先委托全县10个乡镇人大就本乡镇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组织代表进行调研检查,并写出综合调研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调研检查组。在此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进行抽样调研检查,既确保了全县整体工作情况的全面了解,又多角度、全方位地掌握相关工作实际状况,实现了调研检查工作的全覆盖。三是把开展问卷调查和现场查看相结合。每次调研检查,常委会调研检查组在实地察看有关工作实际情况的同时,围绕议题重点内容,发放问卷调查,力求扩大代表和群众参与面,为其搭建真实反映情况和表达意愿的平台,在最广泛的层面上获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四是把听取汇报与座谈讨论相结合。调研检查结束后,都要召开有专项工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及时反馈群众和代表意见建议,面对面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听取部门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切实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注重发挥部门专业特长优势,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听取部门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谈成绩一分为二,摆问题切中要害,提建议切实可行。五是把提高调研报告质量和跟踪督办意见建议相结合。对调研检查形成的报告要经过调研检查组初审、常委会分管主任把关、主任会议审定的层层审核程序,使调研检查报告作为会议审议发言的主导性内容,成为形成会议审议意见的主要依据。为保证调研成果落到实处,我们对审议意见采取中期督办、听取办理结果报告、会议票决办理结果等形式强化督办工作,推动了调研成果转化,切实提高了监督工作实效。
三、健全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
为提高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水平,我们通过健全制度来不断规范监督工作,通过完善机制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新建立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的范围、途径、原则、程序以及议题确定、调研检查、审议反馈、整改落实、票决通过等步骤。该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更加规范、实效进一步增强。二是配套建立并严格落实票决制度。我们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办法,务求使监督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对票决中满意票不过半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报告部门进行整改后重新报告;对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要求限期办理并向常委会做出详细汇报;会议票决两次不通过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要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启动质询案。近三年来,我们审议票决专项工作报告50多项,票决审议意见办理结果70多条,监督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
四、健全完善突出针对性的审议发言制度
我们把增强会议审议发言的针对性作为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的关键,创新审议发言方式,扩大审议发言范围,丰富审议发言手段,有效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一是建立重点发言制度。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会议审议发言和书面意见建议相结合、重点发言和补充发言相结合的办法,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的水平和效率。会议重点发言人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分管主任和对口专业组成人员中确定,其他组成人员可以进行补充发言,并填写由会议统一印发的审议意见卡,这在提高会议效率的同时,保证了常委会职权行使的民主性,也大大增强了会议审议的实效性。二是建立无主题发言制度。在每次常委会会议最后,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会议议题之外的、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进行自选议题发言。组成人员无主题发言的内容经会议审议决定,形成审议意见,同会议其他审议意见一并对待,转交“一府两院”整改办理。制度实行以来,有效拓展了组成人员反映民意、议政建言的渠道。
五、健全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
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我们引入公民旁听会议等新举措,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通过单位推派、个人申请等方式,确定3-4名公民全程旁听会议,并印制意见建议卡,征求旁听公民对有关议题的意见建议。对旁听公民提出的一些重要意见建议,会后由办公室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后,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这一制度的建立实施,推进了常委会议事公开工作,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常委会履行职权的知晓度,也进一步密切了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作者系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