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4:51

《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14项职权,都是通过常委会会议这种形式来行使的。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是关系人大常委会能否依法行使好职权,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
  一、精选会议议题
  选择会议议题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前提。在会议议题的选择上,我们遵循议大事、抓重点、少而精的原则,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改革进程中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注重条条块块相结合,必要性和现实性相结合,全局与局部相结合,统筹安排与临时动议相结合,保证了议题选择的科学、合理、可行。如在预防非典的关键时期,先后对非典监控及预防传染病防治等两项工作进行了审议;在世行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年审议了世行项目实施情况。针对农资供销中的制假、售假等具体问题,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及农资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审议;针对全县教育教学质量不稳固的实际,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工作进行了审议监督。针对全县人民盼望多年而未实施的牛头河改道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了视察,向县委提交了关于牛头河改道工程的视察报告,为决策该工程的启动实施提供了依据。紧紧围绕打通清水南出口,解决交通瓶颈问题,对建设清社公路进行了视察等等,所有这些会议议题的选择,避免了会议议题选择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深入调查研究
  深入调查研究是提高会议质量的基础,会议议题一经确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和视察,为会议审议掌握详尽的素材,积累充分依据。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探索了早、实、深、广的有益做法,即早安排,早部署。不论视察前的准备,视察时的组织,视察后的讨论,都在一个字上下工夫。一方面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前一月召开主任会议,安排部署会前的视察工作,议定视察调查提纲,并将会议审议的内容、视察的组织、视察的时间、内容及路线通知县政府组成部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另一方面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十日,将与审议议题相关的工作报告、汇报、视察和调查报告等材料送交常委会组成人员。从根本上避免了时间上前松后紧,工作上顾此失彼的问题。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方面要求被视察、调查或检查的单位要实事求是汇报情况,提供数据,反映问题;另一方面要求视察组必须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摸实情,看实效,保证视察到的情况和数字真实准确可靠,做到视察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即视察调查要深入,不走马观花。在每次议题的视察活动中,视察组坚持深入乡镇村组,深入企事业单位,深入生产施工现场,采取听、查、看、访、问、谈等方式方法,多方听取和了解群众意见,不做表面文章,在肯定成绩,摆清事实的同时,着重把问题查明、查深、查透,力争做到了视察活动有深度。广即集思广益。在视察活动中,尽量超越职能部门的局限,多视角、多渠道、全方位审视研究问题,最大限度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突出问题,找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写出有事实、有观点、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视察报告,为常委会提供翔实的审议依据。
  三、精心组织审议
  精心组织审议是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根本。为提高审议质量,我们突出抓了四项重点工作。一是会前学法。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一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由外行监督内行变为内行监督内行。二是坚持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考勤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谁发言,谁没发言以及谁出席谁没出席,会议都一一记录在案,并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激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发言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实行重点审议发言制度。参加视察的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在会议上作重点发言,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切中要害,多谈问题多提建议,少谈成绩少唱赞歌,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四是实行审议意见初审制度。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先由相关工委撰写,会前提交主任会议初步审查,会上吸收各位组成人员的建议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和整理,并在常委会会议结束时表决通过,提高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督办落实
  督办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会议纪要,这是增强审议实效的关键。为此,我们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审议意见交办制度、办理反馈制度,凡常委会审议形成的各类审议意见,在会后都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下发一府两院落实办理。同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审议意见的公开范围,对审议意见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就审议意见的办理,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跟踪督办,并要求一府两院要在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汇报。对审议意见办理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仍不满意的,责令其办理部门和单位进行再办理,直到委员满意为止。对无故拖延不办或抵制办理的,按法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质询,真正做到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审议。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公厕、专业化市场等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逐项研究落实措施,做了积极努力,但成效仍不显著,常委会再次组织视察组,深入城区各街道、停车场、农贸市场等再次进行视察,并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再次听取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建设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20号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时隔不到半年,在县城内建起了九处公厕,四处农贸交易市场和专业停 车场,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了实处,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078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金清欠征缴力度的建议,县政府及国土局立即成立了专门的征缴工作小组,对历年来拖欠土地出让金情况全面进行了清理和收缴,但仍有拖欠,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份先后两次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的汇报,并于1010日再次视察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在县十五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先后清欠土地出让金8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的工作。 (作者系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