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需要制度供给和保障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5:08

929,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第五届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上说,加快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应该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第一,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出发,把法治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小平同志在1980年明确提出,制度更在于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对照这四个性”,我们今天在制度建设上还有一些不足。我们要深刻认识制度建设不适应的问题,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巡时说,恐怕再有30年时间,我们才能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所谓30,就是从1992年到2022年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经济更加发展,而且民主更加健全,任务紧迫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把思想从重经济轻法治等观念中转变出来,要把法治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上。

  第二,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既要重视科学发展的观念转变,更要重视科学发展的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科学发展首先要转变观念,但是科学发展光是观念转了没用,关键要靠制度的保障,形成一整套保证科学发展的制度,首先要在考核上转变,四川现在规定不考核政绩,GDP的考核有很多的因素,你怎么考核?有的是垄断性企业,涨一毛钱,一年就多盈利100个亿,有些地方不发展就是发展,在有些地方保护好环境就是发展,毁坏环境是最大的不发展。所以一定要形成一整套的制度。
  第三,要把法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既要重视领导干部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更要重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法治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我们当然要重视领导干部的培养,但根本还是要靠制度。没有严格的程序保障,就没有真正的民主。还有,民主一定要防止照抄照搬其他国家的经验,凡是西方成功的民主都是在本国的历史经验里总结的。
  第四,要把法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基石。既要重视采取有利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更要重视通过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这些年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率连续5年下降,但更主要的是要从源头上下手,公平执法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我们在纠纷解决上有事后补救的思维方式,我们不能够等发生问题再解决,要通过制度改变来解决。当然这有从小到大、从隐性到显性的问题,我们现在稍有松懈,以后的问题就会更大,我们不能用愚蠢的手段或者惩罚手段解决问题,要用制度来解决问题。总之,解决纠纷一定要把法治,公平正义作为基石。
  第五,要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持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坚持自上而下政府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像民主一样,法治也无法照搬,法治规律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过程中走向法治的最高权威,在民主基础上制定良法,没有例外。但这需要与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特定环境联系起来,所以世界各国的法治道路是不一样的,法治规律也是不一样的。我坚信中国不仅能创造经济体制,也能创造法治体系。最后,用韩非的话总结: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