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监控体系是促进政府责任的思路

稿件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5:17

姜国兵在《行政论坛》2010年第3期撰文指出,政策监控本来是一项内嵌于政策过程始终的活动,可在政策失灵之处,往往出现的情况是监控无处可寻、控制张冠李戴,不是针对造成政策失灵的对象,而是压制试图寻求真相的公民、调整难以为继。政府应把保护生命安全置于保护利益的要求之上。因此,避免政策监控的失灵,不仅仅在诸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还要创造一个符合公民意愿的政策监控体系,以提升政府责任。一是必须旗帜鲜明地提倡服务性的文化,破除主宰性的文化。官本位是主宰性文化最恶劣的体现,已经遭致共产党人由来已久的唾弃。然而,现实中很难确保官本位不会死灰复燃。防止权利被权力所驯化,必须将主宰化的思维从政府文化中剥离出去。二是进一步建立公民权与行政权相分立的政策监控体系。在政策监控领域,公民权与行政权相分立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在监督环节。以公民权为主导,行政权为辅;另一方面是在控制和调整环节,以公民权制约行政权。三是公民权与行政权相分立的政策监控体系依赖于公民自治组织的建立和强大。尽管公民权与行政权相分立是建立完善政策监控体系强有力的手段,但还需要推进公民自治组织的建立和独立。四是形成官方监控主体与公民组织的良好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