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把履职为民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8:04

  近年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履职为民宗旨,围绕中心开展监督,着眼发展深化服务,紧扣民生解决问题,在促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摸索出了一些切合实际、富有成效的做法。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必须”。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在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上有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正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在工作实践中,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程序办事,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机统一。一是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都及时向市委汇报,主动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先后召开了两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如何搞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及时解决了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紧贴市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根据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监督内容,围绕市委的工作重点开展调研、检查和视察活动,通过人大审议决定程序,使党委的主张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保证了市委决策的贯彻实施。三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结合实际修订了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试行了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前到会自我介绍情况、任后当会表态发言和当会颁发任命书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机制。在干部选举和任免方面,既坚持依法办事,又充分体现了市委的意图。
  第二,必须紧扣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有新作为
  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指导我国发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不断创新人大工作,全面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牢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积极寻求人大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和跟踪督查,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依法审查批准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和决算,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调查研究,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完善措施,强化调控,保证年度经济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始终把计划财政、工业经济、企业改革、城市建设管理、“三农”工作、医疗保险等作为监督的重点,通过深入调研、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督促政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针对看病难、住房难、吃水难、上学难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等工作进行调研检查,促进了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第三,必须围绕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在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上有新进展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法律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着力推进法律执行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采取实地察看与听取汇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代表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公布执法检查方案和举报电话、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先后对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水土保持法、食品安全法、城乡规划法等32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切实解决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对全市民商事审判、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的专项报告,就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能动司法、提高办案质量等群众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审议意见,促进了审判和检察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对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政府突出普法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了普法成果;及时审议了“六五”普法规划,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促进了“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启动实施。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了《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举办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培训班,依法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着眼从源头上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五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把受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法律监督的一条重要渠道,采取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办重点案件、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等形式,受理督办群众来信来访418件次,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这一主体作用,在扩大代表有序政治参与上有新突破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使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一是加强对代表的业务培训。换届后,针对新选代表多的实际,先后举办了三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代表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及时组编了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代表活动小组,健全完善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举单位群众制度,全面开展“双联系”活动。先后邀请289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重大活动,组织代表对平凉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旅游产业开发和市政府措办实事等5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扩大了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三是认真督促办理代表建议。建立了联合交办、定期检查、主任督办、现场办理、会议审议、跟踪落实和表彰奖励制等八项制度,督办议案2件,代表建议367件,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了100%,使办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努力为代表履职服务。坚持每年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及时寄送有关学习资料和市情、政情通报资料。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通报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协调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及时解决代表在开展活动和执行职务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为代表履职创造和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必须夯实自身建设这一履职基础,在提高监督议事水平上有新举措
  高素质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保证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基础。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要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就必须坚持搞好自身建设,抓好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水平和议事能力。平凉市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不断健全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着力建设民主求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采取集体学习、安排自学、参加党校轮训、外出考察培训等形式,使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办事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举办了以人大业务知识和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召开了人大代表履职、农业与环境资源、宣传信访、财经等工作座谈会,不断探索和改进了工作方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联系“一府两院”办法、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处理办法、信访处理办法等50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使常委会议事有章可循、机关办事有序运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了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7名,推荐提拔交流干部14名,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以市级新闻媒体为主要阵地,开辟《人大工作纵横》等栏目,大力宣传民主法制知识,及时报道人大工作动态,积极展示人大代表风采,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政治氛围。近年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刊登稿件700多篇,使人大宣传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五是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召开了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建议市委转发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了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力量,提高了代表活动经费,使基层人大工作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六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实行常委会会议重点发言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审议质量;实行“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增强了监督方式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实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和反馈制度,保证了监督工作的实效。 (作者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