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让法律与社会道德并行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8:23


2006年,南京小伙彭宇好心搀扶摔倒老人,反被老人诬蔑。案件一审判决,要求彭宇做出一定赔偿。虽然在舆论压力下,该案经过调解,最后以各方撤诉了结,但后因郑州出现的“李凯强案”和天津的“许云鹤案”案情及判决结果与彭宇案如出一辙,让广大民众的社会良知被深深的刺痛了。现在,即便有老人跌倒后大喊是自己摔倒的,民众也只能选择冷漠围观或者计划周密后再进行援助。因为大家明白,如今的“老人扶不起”,“好心人伤不起”。


在一个社会体系里,法律和道德本是一体,二者融合构成了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准绳。可当好心遭到恶报,当法律又没能保护正义和良心之时,人们为了自身的安危,放弃道德,选择自保也是本能和无奈之举。但是,如果道德得不到法律的支援,人们便会放弃道德;如果法律不能维护和提升道德,人们便会丧失对法律的信心,甚至蔑视法律。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都需要一定的道德标准。如果毫无道德标准可言,长此以往,社会将变成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一个充满矛盾、没有爱的社会。因此,面对彭宇等案例产生的负面影响,要解决当前的道德困境,在社会上重树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思想,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一定要承担起树立新的“良例”的责任,一定要在道德的引向上有所作为,让法律与社会道德并行,让法律能以道德为核心,在道德的平台上建立和运作,这样便可真正做到匡扶社会道德和正义,确保公众不会输了公平,输了正义,输了良心。


同时,也希望法院对“彭宇案”等类似案件重新进行公正的审判。因为,案件判决的公正公开,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纠正社会负面影响,增强人们对于社会道德和司法公正的信心等重要作用。正如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所言:“要解决当前的道德困境,只有彻底推翻它,才能真正消除老百姓的顾虑。”


作为与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进退息息相关的普通民众,也不能长久地以“彭宇案”为借口、做掩护,拒绝助人、放弃正义和良知。而应以实际行动,抛弃顾虑,在他人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哪怕在危情允许的前提下,做一些防备,防止施救行动可能造成的道德义务和法定权利的冲突。唯有如此,我们的社会才能迈出推动道德水平恢复和进步的第一步,人与人之间才会重新建起信任与关爱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