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通过监督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健康运行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9:00


对于我省这样一个欠发达省份,其发展仍然需要强调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因此重大项目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立足甘肃实际,着力抓好项目建设,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强劲增长,不断改善发展的基础条件。2012年,我省将有一批包括公路铁路、水利电力、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多个重大项目在建开建,同时还将积极对接国家各项支持政策,谋划争取一批重大项目。人大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呢?我们习惯上常说“保驾护航”、“保障支持”,如果从人大职权的角度来说,最好的“保驾护航”和“保障支持”,就是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通过监督来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健康运行。由于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巨大、涉及面广,其决策务必十分慎重,权力机关对它审议批准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毫无疑问有利于广泛吸纳民意、减少失误、提高效率,这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宪法法律的要求。


人大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是计划、预算监督的一个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据了解,去年是我省过去历年来重大项目数量最多、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2011年省政府确定了58个省列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961.80亿元,涵盖交通、水利生态、能源、工业、社会事业等方面。2011年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11月,常委会会议审议了省发改委关于2011年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和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1年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为监督、支持和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所做的这些探索,为如何更有成效地监督政府经济工作积累了经验。但不可否认的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还很不理想,至今鲜有重大建设项目专门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例子;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往往力所不逮。常见的情况是,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一般仅在计划和预算报告中一揽子提交人大审议;对其执行情况,人大也主要是通过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政府决算报告加以了解。如果调查研究不够,就无法对这些关系国计民生、备受各方关注的大项目,进行实质性的、有力度的监督。


显然,人大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支持,就是要逐步做实做细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这就不能仅仅停留在调研和听取汇报上,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一步下大工夫。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将那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巨大的建设项目,务必纳入“重大事项”范畴,以保证得到人大的专门审议并由人大作出决定;进一步完善程序和手段,对重大建设项目确定及实施过程的监督,要体现出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使监督能够适时启动并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向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提供必要的政情资料信息,特别是更为详细的计划预算和经济建设等方面信息的机制;对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要以议案的形式专门报人大审议而不是可选择地由政府决定是否报人大审议。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特别是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建设,提高经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